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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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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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大乌江镇石印和美寨生产车间及其配套设施设备项目 |
| 项目序列号:ZYB-****0907-000004-9 |
|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9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审系统内容同步与磋商文件内容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5年1-6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2)提供2025年1-6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将评审系统中的:“(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5年1-6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2)提供2025年1-6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同步和磋商文件内容一致:“(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5年1-6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或承诺函;(2)提供2025年1-6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以磋商文件为准。 |
|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6日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县大乌江镇 |
|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135****71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地址:**省**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大道林达阳光**二号地块18幢10-4号室 |
| 联系人:代燚 |
| 联系方式:130****0372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