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纪委监委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纪委监委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委员会)、霍****管理处 | ||||
| 最高限价 | ****2702.26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地址:**县**镇国投大厦2楼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0564-****033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25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30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保证金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省铮荣****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项目成员列表中技术负责人王芳兼任资料员;项目经理张焱未提供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工期 | 300日历天 | ||||
| 地址 | **省**市**县**镇**大道国投大厦 | ||||
| 投标价(元) | ****4494.72元 | ||||
| 项目经理 | 魏启宝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 皖134********04063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琴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工期 | 300日历天 | ||||
| 地址 | **省**市**县**镇淠**路 | ||||
| 投标价(元) | ****4447.42元 | ||||
| 项目经理 | 刘金红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88625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舒霞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亚杰****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工期 | 300日历天 | ||||
| 地址 | **省******大学科技园A2栋11楼 | ||||
| 投标价(元) | ****4432.04元 | ||||
| 项目经理 | 张三迎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 皖134********03164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卫万均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9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委员会)、霍****管理处 地址:****纪委大楼、**县住建大厦10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4-****427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