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验收公示

审批
广西-贵港-平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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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验收公示
2025-09-19 10:50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林长制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自治区总林长办抽查结果显示,**市、**区均存在县级或乡级林长、副林长不知道自己的责任区域,或不清楚个人任务清单情况。

二、责任单位

****委员会 ****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强化业务指导。2024年6月14日,我县举办2024年林长制业务培训班,由市林长办邀请自治区总林长办讲师到**县授课,就林长制工作内容进行一次系统性讲解,培训对象为全县各乡镇(街道)林长、分管副林长及县、乡两级林长办工作人员。此次培训再次明确了林长职责,并有效提升县、乡两级林长制人员工作业务水平,为推动我县林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协作联动。今年以来,我县两次下达关于加强做好森林督查图斑查处、小额商品林采伐工作的提醒函,结合各林长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纪委监委、林业局、组织部、督绩办、**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到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实地督导工作,进一步压实乡级工作职责,有效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一是林长制考核已纳入2024年美丽**建设专项考核,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各乡镇(街道)。二是完成全县340余个林长公示牌更新工作,明确各级林长及其职责、森林**情况、公开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印发《林长履职政治监督机制》,通过制定监督清单、开展履职提醒、开展任前谈话、联合调研督导等举措,进一步压实林长工作职责,并将履行林长责任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的内容,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验收情况

我县已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问题十相应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于2024年12月组织开展并通过自行验收,于2024年12****委员会生态环****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销号。2025年8月,市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治区反馈生态 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审议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事宜,报经市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问题十通过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9日,监督电话:077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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