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林长制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自治区总林长办抽查结果显示,**市、**区均存在县级或乡级林长、副林长不知道自己的责任区域,或不清楚个人任务清单情况。
二、责任单位
****委员会 ****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强化业务指导。2024年6月14日,我县举办2024年林长制业务培训班,由市林长办邀请自治区总林长办讲师到**县授课,就林长制工作内容进行一次系统性讲解,培训对象为全县各乡镇(街道)林长、分管副林长及县、乡两级林长办工作人员。此次培训再次明确了林长职责,并有效提升县、乡两级林长制人员工作业务水平,为推动我县林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协作联动。今年以来,我县两次下达关于加强做好森林督查图斑查处、小额商品林采伐工作的提醒函,结合各林长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纪委监委、林业局、组织部、督绩办、**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到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实地督导工作,进一步压实乡级工作职责,有效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一是林长制考核已纳入2024年美丽**建设专项考核,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各乡镇(街道)。二是完成全县340余个林长公示牌更新工作,明确各级林长及其职责、森林**情况、公开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印发《林长履职政治监督机制》,通过制定监督清单、开展履职提醒、开展任前谈话、联合调研督导等举措,进一步压实林长工作职责,并将履行林长责任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的内容,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验收情况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9日,监督电话:077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