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审批
河北-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5-09-0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2025-09-0917时03分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实施方案》经围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其中:设施畜牧业16.28万元,用于全县重建受灾损毁严重保温圈舍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根据全县实际完成数量平均分配,以后若再次下达同类资金可以合并使用。设施渔业9.65万元,根据我县受灾的实际情况,补助环节确定为补充水产苗种(不低于补助资金总数的77%)、购买消杀用品、修复受损设施及其他恢复生产相关服务补助。

特此公示。

附件:

1、《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实施方案》(设施畜牧业)

2、《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实施方案》(设施渔业)



****

2025年9月9日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项目(设施畜牧业)实施方案

为指导各乡镇做好畜牧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的通知》(冀财农〔2025〕78号)、****农业农村厅《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实施方案》(冀农财函〔2025〕16号)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设施畜牧业资金16.28万元,结合我县各乡镇畜牧业受灾情况实际,特制定《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针对7月24日以来强降雨天气对我县造成的洪涝灾害,****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设施畜牧业救灾资金16.28万元,支持我县尽快克服洪涝灾害不利影响,加快畜牧业生产恢复。项目以促进畜牧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为目标,全面落实各项救灾措施,抓好因灾损毁严重圈舍重建,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尽早恢复畜牧业生产,保障肉品稳**全供给。

二、资金来源

根据我县各乡镇受灾情况,集中财力支持畜牧业圈舍受灾损毁严****养殖场户,防灾救灾第六批设施畜牧业救灾资金16.28万元,用于全县重建受灾损毁严重圈舍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根据全县实际完成数量平均分配,以后若再次下达同类资金可以合并使用。

三、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重建受灾损毁严重圈舍16.28万元。资金统筹用于受灾损毁严重、亟需重建圈舍补助,根据全县实际完成重建圈舍面积平均分配。****养殖场户名单由各乡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每个养殖场户根据受灾损毁严重圈舍面积确定重建圈舍补助面积,****政府全程负责项目户重建圈舍的施工过程监管、验收工作。****养殖场户,乡镇政府需要拍摄受灾损毁圈舍照片、重建圈舍的建前、建设中、建成后验收照片存档备查。

四、资金分配办法

按照各乡镇验收情况,上报农业农村局汇总全县数据后统一平均分配。安排第六批设施畜牧业救灾资金16.28万元,以后若再次下达同类资金可以合并使用。

五、实施期限

2025年8月—12月

六、实施步骤

1.养殖场户申请。****养殖场户根据受灾情况向所在村提出受灾损毁严重圈舍重建补贴申请,附受灾损毁严重圈舍照片及圈舍重建相关材料。

2.村级初审公示。****养殖场户提出的补贴申请进行初审核实,确定受灾严重损毁圈舍面积、重建圈舍面积,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乡镇,并对养殖场户受灾及圈舍重建的真实性负责。

3.乡镇审核验收。乡镇组织不少于3人的验收组,对养殖场户受灾面积、重建圈舍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公示无异议后,撰写验收报告。

4.****农业农村局提交拨款申请。项目实施乡镇按照重建圈舍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填报资金补贴明细表,2025年11月10日前,向农业农村局提交资金补贴申请,农业农村局负责****养殖场户指定账户。****农业农村局材料包括补贴名单、****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码、公示无异议证明、乡镇的验收报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科学统筹资金使用。指导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资金使用方案。领导小组要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按照分类实施、特事特办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的时效性。要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督促指导各乡镇用好救灾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

****农业农村局局长佟建军兼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李志强担任,成员单位由局属各相关站所和37个乡镇组成。

(二)完善项目管理

领导小组对救灾资金的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管,支出资金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有关要求

各乡镇成立相****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本批救灾资金规范使用,加强对乡镇畜牧业抗灾救灾和受灾损毁严重的圈舍重建,满足灾后畜牧业恢复生产需要。

(四)加强督导调研

领导小组与各有关乡镇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探索研究更加科学合理的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努力实现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附件:

1.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项目绩效目标表

3.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项目公示表

附件1

****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工作站站长

陈晓旭财务股股长

刘焕文 畜牧业股股长

刘** 兽医与定点屠宰管理股股长

各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站长

各乡镇主管领导

附件2

****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专项名称

****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应急保障支出方向)实施方案

主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专项实施期

一年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

县财政局

市、县(市、区)主管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

16.28万元

年度目标

目标1.支持灾后畜牧业生产恢复,确保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

目标2.支持畜牧业受损严重圈舍重建≥100平方米。

目标3.补贴圈舍重建防灾减灾资金16.28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指标1:

支持畜牧业受损严重圈舍重建(≥平方米)

≥1000

指标2:

补贴圈舍重建防灾减灾资金(≥万元)

16.28

质量指标

指标1:

用于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相关支出的比例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

灾后生产恢复时效性

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指标2:

救灾资金下达到县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80%

效益指标

成本指标

指标1:

预算成本控制率(%)

≦100%

指标2:

预算成本控制金额(万元)

≦16.28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减少受灾地区畜牧业因灾损失

减少损失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灾区畜牧业生产能力恢复

基本恢复

附件3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项目公示表

养殖场(户)名称

身份证号

一卡通账号

受损严重圈舍面积

重建圈舍面积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备注









































































合计








乡(镇):单位:平方米、元

填报人: 乡(镇)长签字: 填报时间: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6批)(渔业)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渔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实施方案》(冀农财函〔2025〕16号)要求,结合我县渔业受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7月下旬我县出现强降水天气过程,给渔业生产造成灾害,水库、池塘、设施渔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财政厅冀财农〔2025〕78号文件,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174.08万元,其中设施渔业救灾资金9.65万元,支持我县积极做好应急救灾工作。

二、资金分配及补助环节

1、根据省级方案的要求,以受损经济损失及恢复生产情况为依据分配资金。受灾养殖场户经核实损失、恢复生产情况验收,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支付补助资金。

截止到8月14号,****工作站通知结束申报,总计上报渔业受灾经济损失389.8万元,上级下达救灾资金9.65万元,参考补助比例约2.476%,最终根据验收的实际情况确定实际补助比例。

2、补助环节。根据我县受灾的实际情况,补助环节确定为补充水产苗种(不低于补助资金总数的77%)、购买消杀用品、修复受损设施及其他恢复生产相关服务补助。实际补助环节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1、申请。****农业农村局提出补助申请。

受灾养殖场户所在地由乡镇管理的,****村委会、乡政府附受灾情况核实意见。受灾养殖场户提供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养殖场户因为开闸放水或者溢洪道过水导致鱼损失的,由水库管理单位提供开闸放水、溢洪道过水证明。受灾养殖场户提供投放鱼苗等有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2、验收核实。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库管理单位组成验收组,完成验收工作。验收组对受灾情况、恢复生产情况进行核实后,出具验收意见。

3、公示。验收核实后,县农业农****养殖场户验收结果,受损经济损失及恢复生产情况,确定实际补助比例及补助资金分配,经局党组会议批准后,进行公示。

4、拨款。经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局负责将救****养殖场户指定账户。

五、实施期限

2025年8月—12月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科学统筹资金使用。指导有关乡镇根据本地实际,落实渔业救灾。领导小组要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提高资金使用的时效性。

****农业农村局局长佟建军兼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席国峰担任,成员单位由局属各相关站所和有关乡镇组成。

2、完善项目管理

领导小组对救灾资金的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管,支出资金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3、有关要求

****管理部****农业农村局负责本乡镇渔业受灾情况核实,****养殖场户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及时恢复渔业生产。

附件:

1.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渔业)项目绩效目标表

3.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渔业)项目公示表

4.受灾养殖场户情况表


附件1

****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佟建军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席国峰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王国兴 ****推广站站长

陈晓旭 财务股股长

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站长

有关乡镇主管领导


附件2

****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渔业)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专项名称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6批)(渔业)

主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专项实施期

一年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

县财政局

市、县(市、区)主管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

9.65万元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支持灾后渔业生产恢复,确保渔业生产稳定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设施修复或者重建(平方米)

≥90

指标2:

补放苗种(万尾)

≥7

质量指标

指标1:

用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相关支出的比例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

灾后生产恢复时效性

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指标2:

救灾资金下达到县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80%

效益指标

成本指标

指标1:

预算成本控制率(%)

≦100%

指标2:

预算成本控制金额(万元)

≦9.65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减少受灾地区渔业因灾损失

减少损失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灾区渔业生产能力恢复

基本恢复

满意度指标

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

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附件3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渔业)项目公示表

养殖场(户)名称

身份证号

账号

损失金额

补助环节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备注









































































合计








单位:元

附件4 受灾养殖场户情况表

序号

受灾养殖场名称

设施受损金额

(万元)

水产品死亡金额

(万元)

参考补助资金

(万元)

补助环节及规模

1

**县****公司

0

300

7.427

补苗≧7万尾

2

围场县千****公司

0

18

0.446

补苗、购买消杀用品

3

胥桂芬

7

26

0.817

设施修复、补苗、购买消杀用品

4

磊哥垂钓园

1.8

7.5

0.230

设施修复、补苗、购买消杀用品

5

**小****公司


4.8

0.119

补苗、购买消杀用品

6

四道沟乡陈国生


7

0.173

补苗、购买消杀用品

7

******公司

5

7.7

0.314

设施修复、补苗、购买消杀用品

8

******公司

5

0

0.124

设施修复≧90平方米

合计


18.8

371

9.6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