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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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 **市****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
| **** |
标的名称
| **市****公司51%股权 |
标的编号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内容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名称 |
**市****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潮枫路14号内 |
| 法定代表人 |
袁立新 |
| 成立日期 |
1989-11-12 |
| 注册资本 |
4698.3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所属行业 |
道路运输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站经营;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客票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1751393 |
|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说明 |
**市****公司股东决定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职工人数 |
366 |
|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市****公司 |
100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4456.883617 |
19.409946 |
19.409946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7512.205886 |
5429.932262 |
2082.273624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备注 |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4年09月财务报表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3054.348142 |
-1146.833208 |
-1146.833208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5229.072796 |
5908.690165 |
-679.617369 |
| 备注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4698.3万元,实收资本为4698.3万元。其中,转让方**市****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4698.3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00%,其中以净资产出资179.3万元,已于2008年12月1日缴足;以货币出资719万元,已于2010年1月4日缴足;以债权转股权出资3800万元,已于2024年3月5日缴足。 2.标的企业为**市城乡公共客运特许经营权运营主体,受让方接收标的企业股权后,需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沟通,确保该特许经营权有效。 3.标的企业运营公共交通、电瓶车接驳等业务,受让方接收标的企业股权后,****政府沟通,确保电瓶车维持正常运营;****政府续期出台公共交通补贴政策及及时拨付公共交通补贴资金,确保标的企业可持续发展。 4.转让方与标的企业于2021年10月27日签订《借款合同》、2023年10月26日签订前述《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用于标的企业经营周转及固定资产购建;2024年9月30日,转让方与标的企业签订《经济补偿金垫付协议》,用于支付标的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所欠薪酬及清缴企业所欠社保费。 截至2025年8月26日,转让方应收标的企业债务款项共计9,979,811.34元(具体金额以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日为准确定)。 本次公开挂牌对上述债务的处理约定如下: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以下简称签署日)的同一天,受让方、标的企业、转让方签订《还款协议》,协议中需明确:自签署日起,以前述债务款项的本金及截至签署日的资金占用费一并转为新的债务本金,自签署日次月起分2年共24期清偿,每期付款时间为每月10日之前;资金占用费按3.50%/年计算,每月支付一次,与每期债务本金一并支付。如标的企业出现经营情况恶化、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的,则转让方有权要求标的企业提前立即归还债务款项。 受让方应就《还款协议》项下标的企业应偿还转让方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新的债务本金、新的债务资金占用费、逾期资金占用费、违约金,转让方为追讨债款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担保保函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向转让方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同时受让方以其持有的标的企业51%的股权向转让方作质押担保,提供同意股权质押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书(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可不提供);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相关股权质押担保手续需在标的企业办理本次产权(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核准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5.受让方须同意执行股权****公司章程【章程约定标的企业双方股东委派的董事(非职工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上均有一票否决权、标的企业双方股东在股东会决策上均有一票否决权】、印章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6.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停用“粤运”、“粤运公交”、“粤运快车”字号及商标。 7.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5]第A0337号),标的企业部分房屋建筑物涉及权属资料不完整情况,具体详见评估报告表格明细。 8.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5]第A0337号),本次股转项目涉及股权改革职工安置方案预计需支付的一次性离岗退养生活费及协商解除劳动关系预计需支付的经济赔偿金的事项,金额明细详见评估报告及职工安置方案。 9.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5]第A0337号):“****人民政府2023年4月17日关于印发《**市**区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府规[2023]1号)、****政府2023年7月4日关于印发《**县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实施意见》(饶府规[2023]7号)、****政府 2024年9月9日关于印发《**市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实施意见》(潮府规[2024]8号)等文件明确了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额度,截至报告日,粤运公交预计未来能按上述文件规定收到财政补贴资金,但具体补贴金额暂时无法确定。” 10.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5]第A0337号):“2024年9月30日,粤运公交、**粤运分别与15家签订《债务转让协议》,约定粤运公交对上述15家单位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债务自2024年10月1日起由**市****公司承担,合同签订后粤运公交仍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次《债务转让协议》签订后,粤运公交账面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减少 12,006,184.29元”。债务转移的具体明细详见评估报告所列表格。 1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5]第A0337号):“根据《**市****公司股权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原在册不在岗人员由**市****公司整体接收,粤运公交账面2024年9月将账面期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6,937,992.46 元全额冲销。 上述4点或有事项,由于事项发生与否和具体发生金额难以确定,本次评估未考虑或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5]第A0337号),**市****公司调拨35台车辆至标的企业名下,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13.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5]第A0337号),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评估范围内含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用地,本项目成交可能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 14.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5]第A0337号):“根据 2021年11月23日粤运公交与****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编号:112****05270),粤运公交将其名下1辆客车(产权编号:LZYTBGCW3M****427)抵押给****公司,由****公司****银行****公司****分行的融资1181,600.00元进行反担保。” 1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16.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17.特别事项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联信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5]第A0337号)、****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穗专审字(2025)第239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8.上述相关事项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请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就该相关情况进行充分、细致、全面、专业的尽职调查,转让方提供的****交易所备查文件。 19.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挂牌期间,不影响标的企业公交业务的正常运营。 |
| 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市****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潮汕路与**路交叉口****中心枢纽站B幢之1第四层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资本 |
4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所属行业 |
道路运输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100MA4ULCQH38 |
| 法定代表人 |
袁立新 |
| 持有产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权比例 |
51%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省) |
**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838552J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日期 |
2025-08-29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粤运交通关于**粤运转让**市****公司股权的转让方案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粤运投(2025)436号 |
| 交易条件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转让底价(万元) |
13.05338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6.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企业经营、资产、财务、债务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并清楚标的企业现状,知悉标的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债务、财务等方面存在的各项问题。受让方提交本项目相关报名材料及交纳保证金即视为知悉标的企业现状,受让方后续不得以标的企业资产存在任何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为由,要求解除《**市****公司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产权交易合同》)、调整交易价格或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2)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有义务依法采取适当措施,保持标的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 (3)受让方须严格按照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合同并履行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等义务。 (4)受让方承诺,须按《**市****公司股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履行职工安置义务。 (5)其他依法依规须履行的义务。 9.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12.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5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
|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黄小姐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105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new.****.com/home.html#/;https://new.****.cn/hom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