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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临空经济片区九溪路与航美大道互通工程(一期)(监理) |
招标阶段 |
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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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中“监理服务期:1270 个月”修改为“监理服务期:1270 日历天”。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 15 日 9:00”标书代写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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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9月26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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