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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
重****学校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渝人社〔2025〕436号
重****学校:
你校提交的变更申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市职业教育条例》《**市技工院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因**部门新编门牌楼号,****社保局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你校办学地址由**市**区北环路18号变更为**市**区水产校路1号,实际办学场地未发生变化。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