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俊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平市木乐纺织服装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项目(一期)9#、10#楼及地下室检测服务(项目编号GXJH-GGZB-C3-2025(012))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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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市木乐纺织服装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项目(一期)9#、10#楼及地下室检测服务(项目编号:****)的相关事宜更正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涉及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来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和企业信誉实力分。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6.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二、第一章采购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增加3.3、其他要求:①根据“《****建设厅关于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9 号)》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各方检测行为—(四)检测机构责任—3.从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的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与**市注册的持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 号)》“加强检测活动管理(二)关于检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属于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的个别可选参数相关检测业务,经委托方同意,可分包给其他具备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

三、其他联合体格式详见本次上传的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各潜在供应商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工业区(屠宰冷链内)

项目联系人:覃工

联系方式:0775-****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镇新岗村绿塘区

联系方式:0775-****002

项目联系人:龙工、吴工

附件:**市木乐纺织服装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项目(一期)9幢、10幢楼及地下室检测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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