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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保护厅颁发的《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现将《****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猪屠宰加工项目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冀南新区辛庄营乡经一路东侧、纬十一**侧
项目负责人:张浩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