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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区**路36号
联系方式:199****1890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市**区五泉街道民主西路97号大公大厦11层1103室
联系方式:138****1755
主要标的:
| 1 | 眼科医疗设备 | 1(批) | ¥2,999,690.00 | ¥2,999,690.00 | 一、眼科医疗设备:眼科手术显微镜一套、眼科手术显微镜配套设备一批、眼科白内障导航系统一套、前房角镜一台、医用三棱镜二付,九方位拍照系统一套、眼压仪一台、脸缘治疗仪一台、眼部熏蒸仪一台、额带式放大镜一套、裂隙灯一套、高频电刀一套。 二、服务要求:1.提供质保服务,质保期内按合同承诺执行,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2.提供售后服务: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故障响应与维修:设立售后服务热线,****医院在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随时联系。在接到报修通知后,承诺响应时间,详细了解故障情况了,排除故障。 三、验收要求: 1.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 (1)初步验收: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2)运行验收。 (3)最终验收:满足采购及响应条件。 2.货物为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 (1)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出厂时间、参数及各项要求。 (3)货物来源符合国家官方标准。 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必需文件。 5.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6.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
合同金额: 2,999,69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玖仟陆佰玖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
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26日
2025年09月26日
无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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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