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材厂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材厂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地点:****开发区六助港路9号
建设单位:****井圩村叶家埭东50米
建设内容:2019****建材厂投资6000万元在****井圩村叶家埭东50米,用地18382平方米,**4.6米双通道隧道窑。**两幢1层车间,配套建设门卫、停车场地、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项目于2021年7月建成并投入生产。由于该项目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擅自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已投入生产、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11月25日,****环境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1]1-063号),责令企业三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目前企业已缴纳罚款。项目于2021年1月13****审批局备案同意(备案证号:靖行审备【2021】10号),2023年4月委托****编制了环评报告表,项目于2023年5月17****环境局环保审批(泰环审(**)[2023]48号)。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21日(20个工作日)。项目于2019年开工建设,2021年7月建成并投入生产,2021年11月停产按环评要求改造环保设施,2024年7月改造完成试生产。项目建成形成年产多孔砖8000万块/a(折算标砖)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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