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41号)文件精神,****供销社系统范围内公开遴选相关项目实施主体,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社控股的社有企业、******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社、****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供销社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详细见附件)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二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二)遴选。我社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取托管服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公示。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下午17:30,逾期提交材料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二)报名地点:**县**镇镇建设路19号****。
联系人:柳鹏飞;联系电话:0172-****953
四、申报资料内容
1.服务主体情况简介;
2.服务主体申报表(见附件);
3.工商登记信息、营业执照复印及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股东构成证明材料;
4.2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拥有和组织农机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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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