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发2106812025GG0013571号太合﹒万象府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
辽宁-丹东-东港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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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关于核发****812025GG****571号太合﹒万象府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5-09-24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建设项目名称:太合﹒万象府二期项目

3.建设位置:****开发区广纳街与广海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8959.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467.16平方米)

5.建筑层数:1栋18(局2)层、2栋17层、4栋9层、6栋4层、1栋-1/1层、1栋-1层

二、具体内容:

根****委员会2025年度第10次会议、东开备字【2024】15号、******公司出具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我局审核,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68959.71平方米(计入容积率:54291.54平方米)。根据辽住建【2015】94号文件、《******局关于支持改善提升房地产建筑品质优化规划管理有关规定》丹自然资发【2025】43号,详见******公司盖章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书,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批准的******公司出具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设计调整要求及批准的施工图纸【******公司的施工图纸】实施。

2.该项目经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线,报我局验线,并到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3.该项目需满足消防要求,并经消防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该项目需满足人防要求,并经人防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该项目须严格按《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内容执行,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公布时间自批后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6.工程竣工后,请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等材料到我局办理规划核实手续。经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有效期限为一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只能进行一次,延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自行失效。

8.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建筑位置、面积、立面造型、使用功能以及上述条款规定。

本项目严禁使用液态氨制冷。

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设计方案平面图

效果图1

效果图2

******局

2025年9月24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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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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