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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8 10:00
****政府关于同意六枝至**高速公路
****收费站****收费站段设站
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黔府函〔2025〕252号
****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六枝至安****收费站****收费站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25〕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六枝至安****收费站****收费站段按国家规定设置花江、花江峡谷大桥2个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按时投入运营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六枝至安****收费站****收费站段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30年,从2025年9月26日起至2055年9月25日止。
三、收费标准由你们按照《****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及《****政府关于**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等有关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收费工作由**省****公司组织实施,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水**服务质量。
****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