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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交易 (1)交易项目名称:**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1-5号、6-10号 (2)项目编号:**** (3)单位名称:泉二经济社 (4)出租(让)方:泉二经济社 (5)交易服务机构:区"三资"****中心 (6)公开竞投时间: 2025-10-29日10:15 (7)公开竞投地点:**区石榴岗路480号首层(区“三资”中心) (8)公开竞投方式:本次交易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举牌竞投不低于 金额1元/平方米﹒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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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交易面积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
| **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1-5号 | 010****01028-02-0310 | 100 | 260.14 平方米 | **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1-5号 | 商铺 | ||
| **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1-5号 | 010****01028-02-0310 | 200 | 240.23 平方米 | **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1-5号 | 商铺 | ||
| **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6-10号 | 010****01028-02-0311 | 101 | 294.89 平方米 | **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6-10号 | 商铺 | ||
| **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6-10号 | 010****01028-02-0311 | 201 | 89.54 平方米 | **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6-10号 | 商铺 | ||
| **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6-10号 | 010****01028-02-0311 | 102 | 687.31 平方米 | **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6-10号 | 商铺 | ||
| **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6-10号 | 010****01028-02-0311 | 202 | 107.72 平方米 | **区联星乡工业大道中泉塘路6-10号 | 商铺 | ||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泉二经济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 人须自行进行 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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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竞投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竞投意向人必须与**市**区****经济**社不存在拖欠租金或法律诉讼情况。(竞投意向人确认竞投资格时必须提供**市**区****经济**社出具的情况证明,如有竞投意向人提出异议,由**市**区****经济**社提供相关依据及材料) 。 备注:1.租金每六个月收取一次。租赁合同签署的同时承租方须预先缴纳免租期后 6 个月的租金。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分)租。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私下签订转(分)租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3.租赁房屋内不得贮存布匹、纸张、危险类、污染类、化学类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4.承租方须办齐合法经营所需的证照及批准等相关手续,方可进行经营活动。5.标的物业经**地铁11号线燕岗站施工借用场地,于2025年4月30日复建为现状,总交易面积不变。承租方在报名参与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资格竞拍前,承租方承诺及保证:承租方已亲自实地仔细勘察、充分了解及知悉租赁房屋现状(包含房屋内外现场情况、消防现状、配套设施、装修装饰等)及周围环境等全部影响或可能影响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进行经营活动所应当提前了解及调查的全部情况。承租方应当自行负责****政府部门审批、许可等相关手续、证照的办理及费用承担,若不能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得以涉租赁房屋前述行政审批、许可等手续无法办理为由而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无违约责任地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6.承租方应自行负责自身财物(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中的财物、货物、存放于公共区域的快递包裹等物品、停放于停车区域的车辆等)的安全,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财物发生毁损灭失,承租方放置于该房屋内外的任何财物如有任何被破坏、被损坏、遗失、被盗、水泡或其他不利情况,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承租方确认,承租方已亲自实地勘察、充分了解及知悉租赁房屋现状情况。承租方同意及承诺在竞得承租人资格之日起 1 个月内对该房屋投入不少于 50 万元升级改造,包括升****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合格标准,用水用电、排气排污排水管道改造至符合所经营行业使用安全标准,承租方必须对该房屋进行外墙招牌、室外美化装饰,空调及排风设施只能安装在天面指定位置。完工后,由承租方聘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出具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给出租方作验收依据。出租方为此向承租方提供免租期 2 个月,承租方对房屋的改造期超过 2 个月的,免租期不作调整,以2个月为上限。升级改造完成后,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50万元给承租方。8.租赁合同失效、终止的,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还租赁房屋。承租方同意及承诺,承租方对租赁房屋作出的装修、改造、扩建、升级改造(包括消防升级改造)等涉及的投入及安装的全部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自行拆除、收回及处理相关的附属建筑、设施设备等,同时,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就其升级改造投入作任何补偿及赔偿。9.承租方在升级改造前需要先向出租方提交改造方案,在出租方审议通过同意后承租方才能施工。10.如升级改造需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等行政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由承租方自行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及责任,出租方可提供办理前述手续所需的现有相关资料给承租方。11.如承租方给排水系统、供电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一切配套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的,****政府部门要求的正规手续办理并取得相关部门许可,一切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升级改造完工后由承租方****公司在出租方、承租方双方见证下进行验收,承租方需提交所有报批和验收资料原件给出租方存档。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按照升级改造后的原状或经出租方同意更新设备、设施后的《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12.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签署《污水排放承诺书》,保证合法排污,如承租方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的一切责任与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且出租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3款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13.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同意所有维修项目(含屋面漏水补漏、门前排水排污堵塞疏通、化粪池清理等)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14.因工作需要,原“**市******联合社”已正式更名为“**市**区****联合社”,其下属各经济社同步变更名称,原名称中“昌岗街”统一调整为“南石头街”,由于帐套历史设置无法变更原因,本次交易项目涉及的相关材料中若出现“昌岗街”的表述视为“南石头街”,特此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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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确认竞投资格流程: 1、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领取竞投相关资料。 2、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资质要求。 3、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4、按交易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5、自行到泉二经济社处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交易保证金收据须列明交易项目编号)。 6、带齐本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本交易项目竞投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7、取得竞投资格,成为本交易项目的竞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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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领取资料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5-10-09至2025-10-28,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携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领取相关竞投详细资料及竞投资格确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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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资料审查及确认竞投资格方式 竞投资格确认时间于2025-10-09至2025-10-28,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 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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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见证人登记时间 泉二经济社社员****小组成员或监委会成员 可在2025-10-28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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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交易保证金 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5-10-28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到 (出租方:泉二经济社)开具交易保证金 收据。 交易保证金金额: ****000 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 ****000 元。 开户行: ****银行**支行 。 银行户名: **市**区****经济**社。 银行账号: 319********00032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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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竞投说明 1、提供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竞投资质要求有规定的除外),交易保证 金收据和竞投资质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单位报名须携带公章)。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第三方,****公证处进行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第三方,需由单位开具委托书(委托书样本可 在**市**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址附后)的“下载中心”下载) 。 3、交易保证金收据抬头的名称应与竞投意向人名称一致。 4、经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领取《**区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竞投资格确认书》。 5、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泉二经济社(出租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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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联系方式 1、出租(让)方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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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工业大道中泉塘路23号 | 联系人: | **市**区****经济**社 | 联系电话: | 137****6988 | ||
| 2、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区石榴岗路480号首层(区“三资”中心) | 联系人: | 钟先生 | 联系电话: | ****2691 | ||
| **市**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址: http://hz3z.****.net:8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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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二经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