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针对**市**区五纬街以南、讨号板东路以东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对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的整理分析,了解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分析总结本次调查工作结论如下:
(1)**市**区五纬街以南、讨号板东路以东地块位于**市**区五纬街以南、讨号板东路以东,项目区**地界,南至地界,西至规划路,北至地界。地块规划总占地面积为7630.257m2(2000国家坐标系);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11.749836°,北纬 40.823458°。
(2)**市**区五纬街以南、讨号板东路以东地块曾存在工业类活动,地块可能涉及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料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废水、废气、固废等产生、排放和处理等由于工业生产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况。地块现场有污染痕迹,地块内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拆除的砖瓦及生活垃圾,地块内未发现危险废物储存或使用情况,****汽修厂使用过,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可确认该地块内存在潜在污染源。
根据现场速测结果,地块表层土壤的快速检测结果未发现异常,因曾有过工业企业存在,结合现场调查判断本地块存在污染风险,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3)****办事处、****信访局,地块****生态环境厅,地块北侧吉美家园,地块西侧为讨号板新村。通过调查明确地块周边 1km 范围主要为城镇住宅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河流水面等,****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地块东北侧132.36m,主要经营煤炭运输、销售,职工内部培训、教学设施的租赁等工作;****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地块东南侧144.91m,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经营与管理,矿业权经营,区域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工作;******公司位于地块北侧807.42m,主要经营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等工作;呼和浩****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地块东北侧900.28m,主要经营城市建设的投资、广告业、房地产开发、商务信息咨询等工作。上述企业基本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因此,地块周边及 1km 范围内未发现有泄露、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无露天堆放固废、未发现废水散排沟渠、污水沟等,结合人员访谈及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可以判断地块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综上所述,**市**区五纬街以南、讨号板东路以东地块周边 1km 范围内历史上不存在潜在污染源,本地块因曾有过工业企业存在,结合现场调查判断本地块存在污染风险,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