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审批结果 | |
| ****水务局 | 生成日期:2025-09-28 | |
| 东水务许,2025,72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取水改造工程-取水头部延伸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 失效时间:暂无 | |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复〈****取水改造工程—取水头部延伸改造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水改造工程—取水头部延伸改造工程建设方案。****水库大坝上游西北约500m处**一座箱式取水头部,分三层取水,规模为20万m3/d,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 尺寸为L×B×H=7.6m×5.8m×12.1m,基础底面高程32.10m(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施工方法为浮船下沉安装。通过**两道DN1200自流钢管分别引至一期输水管道阀门井及二期取水头部,水库****中心距离为3.6m,东线自流钢管长567米,****中心高程37.453m,西线自流钢管长517m,与二期****中心高程37.06m,后通过现状一期DN1000、二期 DN1200****泵站。原水管东线桩号K0+000~K0+500和原水管西线均采用水下开挖沉管法施工,原水管东线桩号K0+500~K0+563采用顶管法施工。原水管道开挖补偿总库容 3285m3,其中补偿兴利库容3275m3,补偿防洪库容10m3。
二、按照防洪评价报告要求,认真落实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对现状一期、二期取水头部之间库岸进行护坡,岸坡高程42.6m以下采用抛石护岸,以上采用C25砼预制块护坡。
三、拟建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如造成影响的,你单位应负责协调处理。
四、合理安排工期,避免主汛期占用河道进行施工,确保安全度汛。施工中应及时清理河道内的施工垃圾,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
五、涉河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施工安排包括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等;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单位应组织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工程专项验收,工程竣工时,你单位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竣工验收后,及时将竣工验收资料报我局备案。
六、本许可决定有效期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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