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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局依法组织开展的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2家外省产品标称生产企业2批次产品因经营地址信息不详、无有效联系方式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等文书无法正常送达告知。依据《**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以上有关产品抽查结果以发布公告方式予以送达(具体信息见附表),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视为已书面送达检验结果。
公示期间,标称生产企业可联系我局寄送以上文书材料,同时,对抽查产品检验结果等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检验结论书面告知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说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898-****6659
联系地址:**省**县石碌镇环**一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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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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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无法送达产品名单
| 序号 | 样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标称 生产企业 | 抽样 单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报告 编号 |
| 1 | 微喷带 | 型号:N65 长度:200m×4卷 宽度:M65mm 内径:Φ40 | **省**市凯佳微喷带厂 (标称) | SDJZ202****4007 | 尺寸 | **** |
| 2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338 A3 | ****塑料厂(标称) | SDJZ202****5103 | 佩戴装置、佩戴装置强度、标志、标识 | JZ250207JC0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