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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8909639 | 建设单位法人:唐建兴 |
| 谭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惠****开发区 |
| **省惠****工业园永达路5号 |
| ****三期智能车载、新能源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9-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6-C396-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惠****开发区 **惠****开发区 |
| 经度:114.434167 纬度: 22.729167 | ****机关:****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30 |
| 惠市环(大亚湾)建〔20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8909639002Y |
| 2025-07-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890963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旭森****公司 |
| ****1302MA558FNR2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5-05-20 |
| 2025-05-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18 |
| 2025-08-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1533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期智能车载、新能源改扩建项目位于**市大亚湾****产业园(**三**侧、**三路西侧),拟依托现有三期厂区内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取消原有规划的通讯终端产品500万台,新增年产车载产品500万台、其他通讯终端产品200万台和新能源产品100万台。项目新增员工200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工作制度采取一天两班制,每班10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 实际建设情况:****三期智能车载、新能源改扩建项目位于**市大亚湾****产业园(**三**侧、**三路西侧),项目投资为10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0万元。依托现有三期厂区内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新增年产车载产品500万台、其他通讯终端产品200万台和新能源产品100万台,共聘请员工人数合计200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工作制度采取一天两班制,每班10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车载产品①(PCBA板)、其他通讯终端产品和新能源产品①(PCBA板)生产工艺为:来料→镭雕→锡膏印刷(包括钢网清洗)→SPI检测→贴片→AOI检测→回流焊→AOI/AXI检测→检查→PCBA清洁(部分产品需要)→ICT检测→分板→测试→点胶→回流炉固化→点三防胶(部分产品需要)→回流炉固化(部分产品需要)→检查→包装出货。 车载产品②(组装产品)、其他通讯终端产品和新能源产品②(组装产品)生产工艺为:车载产品①(PCBA板)、其他通讯终端产品和新能源产品①(PCBA板)→分板→插件→波峰焊(部分产品需要)→检查检测→组装→检测→包装出货。 | 实际建设情况:车载产品①(PCBA板)、其他通讯终端产品和新能源产品①(PCBA板)生产工艺为:来料→镭雕→锡膏印刷(包括钢网清洗)→SPI检测→贴片→AOI检测→回流焊→AOI/AXI检测→检查→PCBA清洁(部分产品需要)→ICT检测→分板→测试→点胶→回流炉固化→点三防胶(部分产品需要)→回流炉固化(部分产品需要)→检查→包装出货。 车载产品②(组装产品)、其他通讯终端产品和新能源产品②(组装产品)生产工艺为:车载产品①(PCBA板)、其他通讯终端产品和新能源产品①(PCBA板)→分板→插件→波峰焊(部分产品需要)→检查检测→组装→检测→包装出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生活****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锡焊、清洗、点胶和固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的建设依托原厂区,则排水系统依托已建成的雨污分流系统。营运期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河;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回流焊接、PCBA维修过程产生的焊接废气,钢网、治具、刮刀清洗、点胶固化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PCBA分板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指标为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项目回流焊、点胶固化、钢网清洗、治具清洗、刮刀清洗均采用密闭设备,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管收集后排入新增的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尾气分别经50m高排气筒FQ-34437-26排放、25m高排气筒FQ-34437-27排放;PCBA维修过程产生的焊接废气通过在每个工位上配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废气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尾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分板机配有简易袋式除尘器,废气通过配套收集设施收集,尾气进入简易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项目对南区C、D栋现有项目的废气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处理收集现有项目未明确VOCs排放总量环评对应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有机废气和部分清洗废气,其中C栋2套,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替换掉原有的“UV光解装置”,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为新增;D栋新增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为:合理布置设备,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合理利用墙体隔声,加强管理制度,防止人为噪声,通过以上措施,项目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项目新增1个危废仓库,一般固废贮存场所依托原有,其中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设置于A02厂房1楼东北侧,建筑面积为50m2,地面已做好硬底化,各类废物分区存放,定期交由****公司回收处理;新增危废仓库设于A02厂房侧,占地面积为50m2,仓库内已做好防腐防渗和分区,进出口已做好围堰,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项目南区新增的2套废气处理设施将“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情况。项目新增1个废气排放口,共设置2个废气排放口,高度分别为50m、25m,其均属于一般排放口,不属于废气主要排放口,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55 | 0 | 0 | 0 | 2.55 | 2.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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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8666 | 0 | 1.47 | 0 | -0.603 | -0.603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 | 无需监测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已监测 | |
| 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已监测 | |
| 3 |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 已监测 | |
| 4 | 简易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简易袋式除尘器 | 已监测 |
| 1 | 综合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合理布置设备,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合理利用墙体隔声,加强管理制度,防止人为噪声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 | 项目新增1个危废仓库,一般固废贮存场所依托原有,其中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设置于A02厂房1楼东北侧,建筑面积为50m2,地面已做好硬底化,各类废物分区存放,定期交由****公司回收处理;新增危废仓库设于A02厂房侧,占地面积为50m2,仓库内已做好防腐防渗和分区,进出口已做好围堰,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生活污水依托已建的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尾水依托**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已建的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尾水依托**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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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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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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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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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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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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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