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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708886 | 建设单位法人:孔维栋 |
| 朱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济****开发区 |
| **省**市高新区港源四路416号 |
| 人源基因生物试剂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07-专业实验室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省济****开发区 港源四路416号 |
| 经度:117.21344 纬度: 36.65852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1-11 |
| 济环建审〔2013〕J00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708886001Y |
| 2024-12-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000 |
| 3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70888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870888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4MA950CNR8H | 竣工时间:2024-12-02 |
| 2024-12-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20 |
| 2025-08-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人源基因(含人源基因克隆,病毒人源基因克隆,慢病毒人源基因克隆)10万个,蛋白和抗体各1万个,小鼠基因2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人源基因(含人源基因克隆,病毒人源基因克隆,慢病毒人源基因克隆)10万个,蛋白和抗体各1万个,小鼠基因2万个。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以人源基因生物试剂生产为主,依托业已申报的发明专利进行抗肿瘤药物研发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以人源基因生物试剂生产为主,依托业已申报的发明专利进行抗肿瘤药物研发工作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水处理系统恶臭经管道活性炭吸附后,由2.5m 高排气简排放;设备地上覆盖一定厚度的土层,实施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有效消除恶臭。 废水: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0t/d,生活污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水质要求,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其余部分外排****处理厂统一处理。 噪声:设备运转噪声经设备减震、采用隔声门窗,再经过墙体隔声后达标排放。 固废: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生活垃圾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污水处理系统位于3号楼负一层,箱体式设计,均为密闭状态,废水主要处理工艺采用臭气产生浓度相对较少的MBR膜工艺,可有效减少恶臭产生. 废水:污水站处理规模为10t/d,生活污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地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水质要求,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其余部分外排****处理厂统一处理。 噪声:设备运转噪声经设备减震、采用隔声门窗,再经过墙体隔声后达标排放。 固废:废包装物收集后贮存在一般固废存储区;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生活垃圾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树脂厂家回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废有机溶剂、实验废液、一次性实验用品(移液管等)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代为转运处置。 |
| 1.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采用了一体化箱体式设计,污水处理单元均在密闭式箱体内,且采用“缺氧+MBR”污水处理工艺,相对于传统的生化工艺,臭气产生量较低,产生少量臭气经过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 2.污水主要处理工艺变化,由原环评的:“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提升为“缺氧+MBR”。 3.新增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 4.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废有机溶剂、实验废液、一次性实验用品(移液管等)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代为转运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20000平,总建筑面积25000平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占地19233.2平,建筑面积27849.6平,本项目仅使用3号厂房进行生产实验活动,除2号楼一层西侧一间作为本项目危废间使用其他厂房或闲置或租赁给其他建设单位使用。整****公司管理,食堂外包,****餐厅及倒班宿房不属于本项目。 |
| 项目厂房建筑面积及使用功能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8 | 0 | 0 | 0 | 0.058 | 0.058 | |
| 0 | 0.028 | 0 | 0 | 0 | 0.028 | 0.028 | |
| 0 | 0.00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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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 | ,处理规模为10t/d,位于3号厂房负一层。生活污水和设备清洗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废水经地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主要污染物pH在7.8~8.0之间,溶解氧、SS、COD、BOD5、NH3-N、TP、TN、LAS、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氯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7.30mg/L、26mg/L、29mg/L、8.7mg/L、0.175mg/L、0.09mg/L、9.14mg/L、0.204mg/L、3倍、0.59mg/L、0.47mg/L、0.51mg/L、115mg/L、254mg/L、604mg/L、0.67mg/L,粪大肠菌群未检出。 根据上述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污水站排放废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水质要求。 |
| 1 | 密闭式箱体污水处理系统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污水处理单元均在密闭式箱体内,且采用“缺氧+MBR”污水处理工艺,相对于传统的生化工艺,臭气产生量较低,产生少量臭气经过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甲烷浓度为0.91mg/m3-1.03mg/m3,转换为百分比浓度为0.09%-0.1%,氨浓度为0.01mg/m3-0.06mg/m3,硫化氢浓度为0.002mg/m3-0.007mg/m3,臭气浓度为未检出(<10)-14。 根据上述检测结果可知,厂界甲烷、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排放标准(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甲烷:1.0%)要求 |
| 1 | 设备减震、隔声门窗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设备运转噪声经设备减震、采用隔声门窗,再经过墙体隔声后达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在52.3~57.8dB(A)之间,夜间在44.9~47.8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无 | 无 |
| 1 | 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生活垃圾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废包装物收集后贮存在一般固废存储区;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生活垃圾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树脂厂家回收;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废有机溶剂、实验废液、一次性实验用品(移液管等)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代为转运处置。 |
| 1 | 无 | 无 |
| 1 | 无 | 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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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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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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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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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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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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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