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名称:藏品征集。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陆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646500.00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拟向吕子远采购金漆木雕“福禄寿喜财”图建筑构件、金漆木雕“九狮图”建筑构件、金漆木雕“朝圣门财盛作”款人物故事图构件、金漆木雕“十五甫万胜造”款人物故事图构件、金漆木雕“丛秀南协兴造”款人物故事图构件、铜胎画珐琅雄鸡摆件、金漆木雕“**及第”款人物故事图构件、泥塑彩绘潮剧人物纹摆件共8件(套);
(二)拟向**市******工作室采购1997年高兆华作翡翠雕《和合二仙》摆件共1件(套);
(三)拟****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2012年章永桐、蓝君基、赵海峰作**玉雕《静观清音》摆件共1件(套)。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采购人已依规定程序完成集体讨论筛选、专业鉴定、专家估价及评审工作,拟征集清代至2012年间的珐琅器、**木雕、**纱丁、**玉雕等共计10件(套)。其中,文物类拟征集物****鉴定站鉴定及专家综合评审;非文物类拟征集物已通过专家综合评审。经核查,上述拟征集物均符合年代界定标准,工艺精湛且来源清晰,符合****的性质定位和藏品征集方向。
此批拟征集物集中呈现清代至民国时期画珐琅、**木雕等传统工艺的较高制作水平,清晰反映中外文化交流的历史脉络,同时展现当代**玉雕的传承与创新成果,具备较为重要的陈列展览与学术研究价值。其中,文物类拟征集物为存世较少的精品文物,其工艺特征及文物本体上的款识、店号信息具有不可替代性,属于我馆藏品体系中较为稀缺的品类;非文物类拟征集物的创作者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省工艺美术大师,作品具有独特艺术风格与市场稀缺性,且创作者群体具备不可复制性。
鉴于上述原因,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名称:吕子远(身份证号码:440104***********0)
地址:**市**区**大道**云路军工大楼4楼****公司
(二)名称:**市******工作室
地址:**市**区悦兴街15号
(三)名称:****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陈家祠道48号
七、专家意见:
****鉴定站意见:以上拟征集物品主要包括清代至民国的木雕、珐琅器等,具有一定的陈列展览及研究价值。
专家评审意见:此批拟征集物为清代至2021年间的画珐琅、**木雕、**纱丁、**玉雕共计10件(套),年代相符,工艺精湛、保存较为完好,来源清晰,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本地民间工艺的地域特色,符合****的性质、定位和藏品征集方向;具有一定的收藏、研究和陈列展览价值。(评审专家:赵敏、曾玲玲、吴沫、潘鸣皋、杨穗敏)。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该批拟征集物共10件(套),涵盖画珐琅、**木雕、**纱丁、**玉雕等工艺门类,整体来源清晰,保存相对完整,具有一定的收藏、研究和陈列展览价值。其中文物类拟征集物具有文物唯一性,非文类拟征集物作者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和**省工艺美术大师,作品稀缺。鉴于此,为满足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实物征集需求,建议贵馆根据专家估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征集购买。(论证专家:潘鸣皋、吴沫、杨穗敏、赵敏、曾玲玲)。
八、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自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20-****5118
****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