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研究院拟出租房地产所涉及的海龙镇挺进街二委十四组的一处住宅租金价值项目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研究院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241156 |
| 挂牌期间 | 12 |
| 挂牌日期 | 2025-09-29 00:00:00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http://www.****.cn/ggzy/gycq/gppl/ |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通公-GY-GG[2025]039号
| 项目名称 |
****研究院拟出租房地产所涉及的海龙镇挺进街二委十四组的一处住宅租金价值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披露公告期 |
5 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29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 |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期间;标的展示地点:海龙镇挺进街二委十四组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0月11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王锋 |
电话 |
150****6266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刘相宇 |
电话 |
043****5822 |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 09时00分 |
| 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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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 |
电话 |
****980000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市 ****中心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研究院拟出租房地产所涉及的海龙镇挺进街二委十四组的一处住宅租金价值项目 项目通过 **市 公共**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研究院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否 |
| 出 租 条 件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可破坏承重设计及公共设施,不得违反关于装修装饰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方自行维修、装修房屋,所需费用自行承担。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 3.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4.承租期间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电、供暖、燃气、设备设施的维护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 8、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 |
三、出租方简况
| 出租方名称 |
****研究院 |
|
| 基本情况 |
住 所 |
**市海龙镇挺进街 |
| 法定代表人 |
朴洙满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604.0 |
|
| 经济性质 |
内资﹒国有全资 |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党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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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 称 |
**** |
| 批准内容 |
同****研究院出租一处位于**市海龙镇挺进街二委十四组的闲置房产,出租面积 217.14m,以不低于评估价格为底价在公共**交易平台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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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
| 交 易 条 件 |
公 告 期 |
5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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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时报价周期 |
90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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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底价 |
0.24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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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详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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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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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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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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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明细表
(附表)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单位:万元、万元/年
| 项目名称 | ****研究院拟出租房地产所涉及的海龙镇挺进街二委十四组的一处住宅租金价值项目 |
| 证载用途 | 住宅 |
| 出租期限(月) | 3年 |
| 挂牌价(万元) | 0.24 |
| 挂牌价对应租期(月) | 1年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0 |
| 租金交纳方式 | 一年一交 |
| 租金调整约定 | |
| 标的交付时限 | |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0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2025-09-29 09:00:00到2025-10-13 09:00:00 |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5-10-13 09:00:00 |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90 |
| 备注 |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 序号 |
出租资产名称 |
权证号 |
坐落位置 |
目前状况 |
出租面积(㎡) |
证载用途 |
出租期限(月) |
挂牌价对应的租期(月) |
租金交纳方式 |
租金调整约定 |
标的交付时限 |
附属设施 |
备注 |
| 1 |
海龙镇一处住宅 |
房权证海龙镇字第4727号 |
挺进街二委十四组 |
闲置 |
217.14 |
住宅 |
3年 |
1年 |
一年一交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