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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予批复**市******基地智慧大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洪政报〔2025〕28号)收悉。**市******基地智慧大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经******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位专家审查通过,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
二、项目名称
**市******基地智慧大棚建设项目
三、项目业主
****
四、建设地点
**市**区坡洪镇**村
五、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设计灌溉面积50亩,****泵站提水至项目区管网供水,进行滴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
(1)**大棚11座,总面积33376m平方米;
(2)安装自动反冲洗叠片过滤器2台,安装安装注肥罐2个,离心泵2台;
(3)敷设PE管1787米,其中,φ63PE塑料管1035米,φ90PE塑料管450米,φ160PE塑料管302米;敷设内镶式滴灌带32793米;
(4)配套建设闸阀井5座。
六、总平布置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布置方案。
七、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节能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节能措施。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17.9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和地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请据此批复做好项目相关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市******基地智慧大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530028。
百****改革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