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 682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要求,现将领为汽车智能视觉产品大****基地项目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领为汽车智能视觉产品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市**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利东路西侧、武警**侧厂区,厂址中心坐标位置:113°35'1.976"E、22°40'13.375"N。
项目性质:**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48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70万套前后组合灯具、年产20万套车载HUD。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6Fu-z1ob6efrpnsBjw45Rg 提取码: qrc4。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PVqsUQ9AF0acwPuDMvMz5Apwd=f6wd
提取码: f6wd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建议和意见,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并于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意见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185****3668
电子邮箱:****@lynway.cn
联系地址:**省**市**区环市大道南33号(自编二栋)202室
七、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同河****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4****9144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区东圃二马路67号8、9房部位8-210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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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