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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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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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本项目 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响应供应商应于2025年10月10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户名:****。
帐户:330********000012322。
开户银行:泰隆银行****支行。
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缴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
2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完成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
注: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保证金退还”仅适用以现金、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须退还。
注:
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保证金退还”仅适用以现金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须退还。
三、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标书代写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3)投标人存在其他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的。
注:
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以银行保函形式,招****银行提起索赔。
◆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江街道汪家路116号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方式:159****9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商场17号

联系方式:158****5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慧

电 话:158****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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