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以及省、****管理部门关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2025年8月23日,信义节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在**市召开信义节能****公司节能玻璃项目(二期工程)(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勘察,查阅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及《信义节能****公司节能玻璃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根据意见进行了整改、补充完善验收报告,于2025年9月23日提交验收组复核,经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信义节能****公司节****门市**市址山镇紫云路16号,占地面积 333333.1m2,建筑面积 18976.67m2,劳动定员 600 人,其中有 400 人在厂区住宿。冷修周期10年,非冷修年工作 365 天,冷修年工作 305 天。主要从事节能玻璃的加工生产,计划建设两条浮法玻璃生产线(一条 900t/d、另一条 950t/d)、两条 LOW-E 镀膜玻璃生产线及 13 套钢化玻璃(含弯钢)炉,2条印刷自动线,16 条中空玻璃生产线,4条夹层玻璃生产线等节能玻璃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根据公司计划,整体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项目已于2025年3月23日取得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建设验收范围及内容为:****节能玻璃项目(一期)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即两条浮法玻璃生产线(一条900t/d、另一条950t/d)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并于2025年04月29日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公开信息。
本次验收为****节能玻璃项目(二期工程)(下称本项目)验收,主要建设的生产设备包括:2条 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及6套钢化玻璃(含弯钢)炉,1条印刷自动线,3条夹层玻璃生产线,7条中空玻璃生产线等节能玻璃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本期工程总投资 4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00 万元。项目建成后生产Low-E镀膜玻璃 1000 万m2/年,建筑节能玻璃 350 万m2/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信义****公司****门市**区**镇,有400吨/日、900吨/日、950吨/日共3条平板玻璃生产线,****门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将上述900吨/日、950吨/日平****门市境内迁建,****门市**市址山镇紫云路16号,以“****”建设节能玻璃项目。
****委托****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23年2月编制了《****节能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4月18****生态环境厅出具的《****生态环境厅关于****节能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23〕82号)。
2024年4月7日首次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2024年10月31日重新申请国家排污证,证书编号均为****0784MA55LE687P001P(有效期2024年10月31日起至2029年10月30日止)。
2024年9月14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
本项目于2025年6月30日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时间为2025年7月1日开始调试,现已具备验收条件。
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环保投诉情况。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及批复中涉及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污染治理措施。
(四)建设项目变动情况建设项目变动情况:
经对照《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2018年1月29日)之附件11平板玻璃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建设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配套设施等与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环评审批意见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主要情况如下:
| 序号 | 内容 | 环评报告书及批复 | 二期项目验收实际情发 | 变动情况 | |
| 1 | 规模 | 2条Low-E镀膜玻璃 生产线,1条建筑节能玻璃生产线 | 2条Low-E镀膜玻璃 生产线,1条建筑节能玻璃生产线 | 分期验收、符合环评 | 规模没有发生改变 |
| 2 | 建设地点 | 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 ****门市**市址山镇紫云路 16号,总平面布置没有变化 | 与环评一致 | 建设地点没有变动 |
| 3 | 生产工艺 | 在线镀膜工序生产线、建筑节能玻璃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 项目设置2条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 1000 万m2/年,1条建筑节能玻璃生产线 500 万m2/年。 | 项目分期建设、设置2条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 1000 万m2年,1条建筑节能玻璃生产线 350 万m2/年。 | 分期建设 |
| 原辅材料、燃料调整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项目原辅料为:玻璃原片、硅铝靶、油墨、钢化玻璃、镀膜玻璃等:燃料为天然气。 | 根据本验收报告的“表3-6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耗"分析可知,原辅料和燃料种类及其使用量与环评一致 | 原辅材料、燃料没有调整 | ||
| 4 | 环境保护措施 | 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 | 建玻车间超纯水制备清洁下水排放雨水管网; | 建玻车间超纯水制备清洁下水排放雨水管网 | 废水处理工艺并未发生变化 |
| 建玻车间玻璃清洗生产线废水、Low-E镀膜生产线清****处理站(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玻璃清洗水回用于厂区各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其余部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开发区****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 | 建玻车间玻璃清洗生产线废水、Low-E镀膜生产线清****处理站((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玻璃清洗水回用于厂区各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其余部分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一并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开发区****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 | ||||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开发区****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 | |||||
| 4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有机废气。 | 建玻车间-中空玻璃打胶、密封工序、印刷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有机废气。风量50000m3/h。 | 《****节能玻璃项目(二期工程)VOCs废气排风量论证报告》及专家函审意见,不属于重大变动 | |||
| (1)2条印刷线+4条夹胶线共1套,60000m3/h; | |||||
| (2)6条中空线共1套,30000m3/h; | |||||
| (3)6条中空线共1套,30000m3/h; | |||||
| (4)4条中空线共1套,20000m3/h; | |||||
| 建玻车间-中空玻璃打胶、密封工序、印刷废气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 | 建玻车间-中空玻璃打胶、密封工序废气排气筒高度为28米 | 与环评一致 | 建玻车间-中空玻璃打胶、密封工序废气排气筒高度未发生改变 | ||
| 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 生产废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 | 生产废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 | 没有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仍为间接排放 | ||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项目污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项目污水采用雨污分流制,下雨时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
(2)玻璃清****处理站处理后,部分清洗水回用于厂区各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其余部分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开发区****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
(3)建玻车间超纯水制备废水为清洁水下水,排放雨水管网外排;
(二)废气
(1)建玻车间-中空玻璃打胶、密封工序、印刷废气,经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28m高排气筒排放;
(2)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烟囱高空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距离衰减、隔声、消声、减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综合治理措施来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工业危险废物。
(1)本项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玻璃璃存放为原材料仓库,回用于生产,真空溅射后的靶材,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仓,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3)本项目危险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机油、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暂存危险危废仓,定期交由**市**区**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公司转移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项目验收验收监测期间,公司生产工况正常,根据******公司出具检测报告:《****节能玻璃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ZT****07308,2025年07月24日。
(1)废水:
综合废水各检测项目均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开发区****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两者的较严值要求,均为达标排放;
回用水各检测项目均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 3923-2007)表1再生水用作循环冷却水的水质要求,均为达标;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建玻车间-中空玻璃打胶、密封工序、印刷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的排放限值要求,均为达标排放;
食堂油烟排放口排放的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苯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4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总VOCs满足**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均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工业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玻璃入原料中作为玻璃生产熟料使用,真空溅射后的靶材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工业废物: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机油、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环评要求的较严者,危险废物贮存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环评要求的较严者。
五、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
七、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符合“三同时”制度要求,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后续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完善各类台账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落实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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