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关于2025年8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内蒙古-包头-固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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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8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5-08-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2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2-****018

通讯地址:内****生态环境局****分局(014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 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年产4万吨/年再生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

内****开发区**产业园**鑫****公司厂区

****

**市驰恒环保****公司

利用厂区现有车间改建一座原料及烘干车间,**一座再生硅熔化车间,并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设备包括烘干滚筒、中频炉等,项目建成后年产4万吨再生工业硅。项目总投资为55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日常管理,最大幅度减轻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烘干工序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收集后经湿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熔化、浇注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熔化、浇筑区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关限值要求;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加强项目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循环冷却水、湿式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排入自建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清运****处理厂处理,****园区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电极、废耐火材料、废除尘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硅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湿式喷淋塔沉淀池沉泥、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你公司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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