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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8
根据2023年10月7日发布的《****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4〕997号),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力环评函〔2020〕168号),**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详情见附件:《屠宰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