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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砂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6044
项目名称:****砂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龙日镇龙日坝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省宏茂****公司
项目概况:为了满足S313**县草原至**县阿木段改建工程砂石需求,龙日坝1号砂石场将作为S313**县草原至**县阿木段改建工程临时配套工程,将从**县国有资产****公司外购砂石原料,依托现有已建加工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办公辅助设施。新增4台压滤机和污水潜水泵,外购连砂石为原材料,加工生产建筑用砂、石。项目建成后年加工成品砂石5万方.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
附件: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事项(龙日坝)-改2025.6.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