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法律顾问服务(2025-2028)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2025-2028)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9月28日
评标地点:**市黄**路****书店广场B座5楼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含税):45000.00元/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事务所
投标报价(含税):42000.00元/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事务所
投标报价(含税):50000.00元/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内网》发布。
六、公示期限: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15号烟草大厦
联系人:李鹏飞
电话:0371- 0371-****314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葛双建 卞海新
联系电话:0371-****8835,****8833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部门电话:0371-****3025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