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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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宁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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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8 11:11


****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学校(农业农****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播〔2025〕40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实效,现将公开遴选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规范遴选程序,面向社会择优遴选具备专业能力、服务能力的培训机构,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提供优质服务,助力乡村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础资质

1、**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公益性培育机构,农民培育效果好的社会培育机构,专业优****学校、农业企业、******社等,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或主营业务范围,能开具正规培训费发票;

3、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及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4、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内注册,并熟练掌握该信息管理系统,近三年承担过农民培训任务;

5、因财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问题被取消培训资质的培育机构,不得申报;

6、未按期完成年度培育任务的,不得申报。

(二)场地设施

1、教学场地:拥有容纳150人及以上的培训教室、****办公室;室外拓展活动场所需容纳100人以上,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生活保障:可同时容纳150人以上,具备独立卫生的后厨及设备,支持桌餐或自助餐;可同时容纳150人以上,均为2人标准间,配备学习座椅、独立卫生间、空调、宽带、有线电视及洗浴设施。

3、实训条件:结合地域主导产业,设立与学员产业发展相适应、自有或协议约定的实习实训场所,方便学员现场教学和实践实习。

(三)教学保障

1、配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机等培训设备,培训及办公区域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2、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能够根据需要制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实践实训、后续跟踪服务在内的实施方案,综合利用线上、线下课程对学员进行全方位培训,****政府及农业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四)人员配备

具有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训主题相匹配的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专兼职师资团队,全程参与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授课指导。

(五)安全保障

1、持有法定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消防安全等证明,保证培训期间的食品和设施安全;

2、配备应急处置车辆,具备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能力。

(六)资格管理

****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未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或培训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及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基地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组织机构申报

1、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并向评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被认定的省级及以****基地****学校、实训基地)、近三年内参与省级示范性培训任务且效果良好的机构优先申报;

2、申报材料:需提交《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书》(一式两份);

3、提交时限:申报材料需于10月13日前报送至****科教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家评估认定

********小组,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按照竞争择优原则,遴选确定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

评审结果报请****党组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三)遴选研究确定

公示无异议后,由****发文公布入选机构名单,纳入**县农民教育****基地库,并与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培育的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培育对象遴选方式和要求、培训方式、质量要求、资金用途和绩效目标等,培育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

四、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评审小组需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

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规范开展培训工作,接受农业农村局的日常监管和绩效管理。


联系人:宁新妍

联系电话:0538-****535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书编制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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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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