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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精武镇2025年招商引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精武镇2025年招商引资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4、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变更为: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收取保证金:2万元整。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名称) 保证金收取专用账号: 单位名称:**** 开户行:中信银行**津滨支行 账号:811********00140657 行号:302****23376 注:如电汇必须由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09-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2025年10月15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精武镇富兴路1号
联系方式:022-****0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汽车工业区京东北方智能产业园16号楼101-3楼
联系方式:022-****2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
电 话:022-****2865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