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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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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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长阳县龙舟坪镇方家湾至清江**公路郑家河处改道工程项目(补录项目,不接受报名) | | 项目编号: | **** | | 产权类型: | 农村建设项目招标 | | 交易期限: | | | 乡镇(街道): | 龙舟坪镇 | | 村(社区): | 土地坡村 | | 组别: | | | 公示日期: | 2025-09-28 | |
| 登记日期:2025-09-15 | | 产权类型: 其他 | | 预算总额:702,589.00元 | |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 项目周期: | | 项目描述:长阳县龙舟坪镇方家湾至清江**公路改道工程,全长451.03米,1、拆除花坛,将路基改成6.25米,形成双车道,2、人行道由原2.5米变为1.5米,栏杆不动。3、车道与人行道采用防撞钢护栏进行隔离。4、对改道后破坏的路面进行恢复。5、设置安全标志和标线。6、将路灯移至栏杆外。 | | 补充说明: | | 项目审查信息 | 项目审查表: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会议记录.pdf | | 建设方/村委名称:**县龙舟****委员会 | | 联系人:村支书 | | 联系电话:130****6039 | | | | 标段编号:1 | | | 标段描述:长阳县龙舟坪镇方家湾至清江**公路改道工程,全长451.03米,1、拆除花坛,将路基改成6.25米,形成双车道,2、人行道由原2.5米变为1.5米,栏杆不动。3、车道与人行道采用防撞钢护栏进行隔离。4、对改道后破坏的路面进行恢复。5、设置安全标志和标线。6、将路灯移至栏杆外。 | | 资质描述: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行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项属于“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公路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6.4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6.5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6拟派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6.7本项目****管理部门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的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否则作废标处理。 | | 报名费:¥ 0.00 | | 保证金:¥ 0.00 | | 最高限价:小写 702,589.00 元 | | 交易方式: 其他 | 成交付款方式: 转账汇款 | | 成交情况: 成功 | 成交日期:2025-08-27 | | 成交人:**** | 成交价:小写 700,500.00 元 | | 补充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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