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大庄镇沿河村李场中心村基础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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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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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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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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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村基础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

二、标段名称:******中心村基础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花园

9-105、106铺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柒万玖仟壹佰陆拾圆整(479160.00元)

评审得分:73.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中心村基础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中心村基础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为:楼板拆除**;村部墙地面改造;广场硬化;公厕改造;篮球架、运动器材安装;清淤、挖土方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程玉娇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84907

五、评审专家名单: 苌歌、杨步升、朱振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文化创意小镇南门,联系电话:197****6564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姚镇长 153****0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文化创意小镇南门

联系方式:张工 197****6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197****656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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