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队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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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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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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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队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嵩****村委会牛墩村阳先公路旁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主副食品配送

下浮率(%):3.****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2025年队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具体包括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鱼、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种生鲜蔬菜、瓜果、水果等);主食类(大米、面条、米线、饵丝、包子、油条等);副食品(干货、牛奶、酸奶);食用油及调味品等配送。 (1)无霉变、无虫蛀、新鲜、无腐叶、无异味、无注水、无农药残留,所有货物须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2)配送食物必须到合法经营商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食物经营方的证照。
(3)食物来源要确保无污染,蔬菜无农药残留;肉类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干货有保质期、生产厂家、SC标志。
(4)所有食物的采购都可以做到索证无误。
(5)配送的所有食物都必须有明确的标签。
(6)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食品安全法,使用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主食、油、肉类等,蔬菜的农药检测结果严格控制在国家相关部门允许的安全范围内,保证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证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7)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的食品质量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物,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物。
(8)配送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满足食品类采购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
服务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前配送至****食堂(具体配送位置及时间以买方要求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一年。 配送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满足食品类采购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琼、方耀 、龙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包干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环****医院东北侧约30米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炳钧 电话:133****3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B区4栋501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思润 电话:152****4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飞

电 话: 152****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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