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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057310 | 建设单位法人:王宁 |
| 何述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孔村镇驻地 |
| ****年产8万吨孔村精密薄壁钢管及高强立库配件智能化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孔村镇驻地 |
| 经度:116.46125 纬度: 36.1769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22 |
| 济平环建审〔2023〕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057310002X |
| 2025-05-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27.5 |
| 4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05731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24MA3TUK8E2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4MA3N52QR2E | 竣工时间:2025-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29WXBvJ |
| 拟建项目为**,建设****经济开发区孔村片区,孔村镇驻地北侧(经度116°28'3.730",纬度36°10'45.710"),****公司原孔村分厂闲置铸造四车间占地面积14808平方米,仅做功能性设置,无室外土木施工。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焊管生产线1条、涂塑线1条、自动焊接线、抛丸机等设备。主要产品为焊管和立库配件,本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建设内容:**3条精密钢管新产品研发生产线、1条高强立库配件智能化生产线及3条配套涂塑线。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焊管6万吨、立库配件2万吨、涂塑6万吨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生产设备与环评基本一致,设计年产焊管2万吨,立库配件2万吨,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无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焊管生产工艺:(1)纵剪(2)钢带对焊(3)成型、高频焊接、去毛刺(4)补锌(5)定径(6)冷切、矫直、平头(7)水冷却(8)水试压 ;立库配件生产工艺:(1)成型(2)下料(3)抛丸(4)焊接 ;1号涂塑生产工艺:(1)抛丸(2)预热及内吸涂(3)外喷涂(4)固化(5)包装入库 ;2号涂塑生产工艺:(1)抛丸(2) 中频加热(3)喷涂(4)冷却(5)包装入库 ;3号涂塑生产工艺:(1)预热(2)喷涂(3)固化(4)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焊管生产工艺:(1)开卷(2)钢带对焊(3)成型、高频焊接、去毛刺(4)补锌(5)定径(6)冷切(7)水冷却(8)吹水(9)码垛 ;立库配件生产工艺:(1)成型(2)下料(3)焊接(4)抛丸 ;3#涂塑生产工艺:(1)冲洗(2)预热(3)喷涂(4)固化(5)包装入库 |
| 本项目立库配件生产增加了冲洗工序,原辅料增加了冲洗工序使用的清洗剂,因无废水外排,故未增加污染物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有组织废气执行标准及管理要求 1.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经密闭收集后,再分别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同一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2.立库配件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经焊接工位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3.1号涂塑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1)预热炉和固化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氨燃烧器控制技术产生的废气,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2)内吸涂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再经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3)外喷涂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喷涂房负压收集,再经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4)外喷涂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固化炉两端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再汇入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4.2号涂塑线涂塑和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涂塑箱底部设置的集气罩+密闭负压收集,再经过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5.3号涂塑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1)预热箱和固化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控制技术产生的废气,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2)喷涂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喷涂房负压收集,再经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3)喷涂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固化炉两端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再汇入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三)有组织废气执行标准及管理要求 1.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经密闭收集后,再分别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2.立库配件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经焊接工位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跟抛丸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5.3号涂塑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1)预热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2)喷涂工位产生的粉尘经密闭喷涂房负压收集,再经一套旋风+滤芯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 (3)固化废气(VOCs)及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的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固化炉两端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汇入1套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 |
| 焊接废气和抛丸废气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满足排放限值要求;涂塑、固化、预热及固化天然气燃烧原设计共用1根排气筒,现各自通过1根单独的排气筒排放,未增加废气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共用一套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各产污环节,要在各自收集后汇入同一套污染治理设施之前设置自动启闭调节阀,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的可靠性。 | 实际建设情况:对共用一套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各产污环节,在各自收集后汇入同一套污染治理设施之前设置了自动启闭调节阀,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的可靠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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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57 | 0.08 | 0 | 0 | 0.057 | 0.057 | / |
| 0 | 0.057 | 0.374 | 0 | 0 | 0.057 | 0.057 | / |
| 0 | 0.47 | 1.6374 | 0 | 0 | 0.47 | 0.47 | / |
| 0 | 0.146 | 0.2993 | 0 | 0 | 0.146 | 0.146 | / |
| 1 | 集气罩+旋风除尘+袋式除尘+DA001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相关标准要求 | 集气罩+旋风除尘+袋式除尘+DA001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出口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77kg/h | |
| 2 | 低氮燃烧器+集气罩+DA005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 低氮燃烧器+集气罩+DA005 | 排气筒DA005出口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904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排放速率按检出限一半计算得出最大值为0.00578kg/h;氮氧化物未检出,排放速率按检出限一半计算得出最大值为0.00578kg/h | |
| 3 | 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DA005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限值 | 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DA006 | 排气筒DA006出口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77kg/h | |
| 4 | 集气罩+两级活性炭+DA005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相关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限值 | 低氮燃烧+集气罩+水喷淋+两级活性炭+DA007 | 排气筒DA007出口颗粒物VOCs浓度最大值为8.1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19kg/h;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605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排放速率按检出限一半计算得出最大值为0.00277kg/h;氮氧化物未检出,排放速率按检出限一半计算得出最大值为0.00277kg/h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相关要求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2.9dB(A)~54.9dB(A),夜间噪声44.9dB(A)~46.0dB(A) |
| 1 | (六)固体废物执行标准及管理要求 1.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固体废弃物堆放场所要采取硬化和防渗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 2.生活垃圾要桶装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严禁随意堆放丢弃。要落实好与当地环卫部门签定的生活垃圾定期清理的协议。 3.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其贮存、运输、处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要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好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及混入生活垃圾中。 4.要建立危废收集、暂存、转移台账,做到责任到岗到人。 | (六)固体废物执行标准及管理要求 1.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进行了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固体废弃物堆放场所采取了硬化和防渗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 2.生活垃圾进行桶装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严禁随意堆放丢弃。落实好了与当地环卫部门签定的生活垃圾定期清理的协议。 3.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其贮存、运输、处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落实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及混入生活垃圾中。 4.建立了危废收集、暂存、转移台账,做到责任到岗到人。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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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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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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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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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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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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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