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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5〕430号)文件精神,我市2025年承担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任务为0.8万吨,每吨补贴200元。现对**市2025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供肥企业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项目供肥企业位于**市域内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且依法取得**省核发的肥料登记证。
(二)遴选条件
1.生产商品有机肥的原料主体必须为我市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
2.具有养殖场粪污收储协议;
3.商品有机肥年生产能力8000吨以上;
4.在项目实施期间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具有检测报告,且检测合格。
二、遴选提供材料
1.项目供肥企业申请报告;
2.项目供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征信报告;
4.**省核发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5.养殖场粪污收储协议;
6.上年度商品有机肥生产台账;
7.企业2025年商品有机肥市场销售指导价材料;
8.企业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三、材料上报时间与地点
供肥企业需于2025年10月11日前将材料上报至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普 电话:055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