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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宁卫计办发〔2018〕85号)的精神,****中心实际检测能力,第三季度对居民用户龙头水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铜、锌、锰、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氟化物、砷、镉、铅、汞、游离余氯共18项指标进行监测,现将第三季度8家居民用户龙头水监测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县第三季度居民用户龙头水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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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