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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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项目开办费、设备、信息化(三合一)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学院项目开办费、设备、信息化(三合一)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学院项目开办费、设备、信息化(三合一)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需变更内容: 第三条 咨询费及其支付方式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本项目整体完成(即:****政府部****发改委批复的全部拨款),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全套成果文件(含电子文档)及全额发票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0% 。 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发票,甲方按照本合同****银行账户支付合同款项,****政府原因造成迟延支付的,甲方不构成违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如本项目为财政拨款,若因政府原因造成甲方延迟支付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与土建工程概算编制单位及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工程整体角度衡量不可发生缺漏项。如发生缺漏项,则扣除10%合同款项。 变更后合同内容: 第三条 咨询费及其支付方式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学院开办费和信息化初****发改委等政府部****发改委批复,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全套成果文件(含电子文档)及等额发票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开办费和信息化设计款,即人民币玖拾叁万玖仟柒佰元整,(小写):¥939,700.00元; ********学院设备初****发改委等政府部****发改委批复,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全套成果文件(含电子文档)及等额发票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设备设计款,即人民币壹佰零贰万零叁佰元整,(小写):¥1,020,300.00元。具体金额以发改批复的金额为准,如果发改部门对本项目批复的设计费总额低于¥1,960,000.00元,则以发改部门批复的设计费金额作为本合同金额;如果发改部门对本项目批复的设计费总额高于¥1,960,000.00元,则以¥1,960,000.00元作为本合同金额。 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发票,甲方按照本合同****银行账户支付合同款项,****政府原因造成迟延支付的,甲方不构成违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如本项目为财政拨款,若因政府原因造成甲方延迟支付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与土建工程概算编制单位及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工程整体角度衡量不可发生缺漏项。如发生缺漏项,则扣除10%合同款项。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按照相关单位要求,********学院项目设备、信息化、开办费由****负责编制。2024年5月,经过公开招标,甲乙双方签订了《********学院项目开办费、设备、信息化(三合一)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咨询设计服务合同。2024年8****学院项目总概算的批复,包含信息化和开办费,设备部分根据最新要求需另行申报。目前由于非乙方原因需将合同验收报告分成两部分,且设备概算批复时间暂无法预测,经甲乙双方**协商,申请变更付款方式;同时,甲乙双方默认的支付上限条款在合同中未体现,故申请同时增加。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学苑大道108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
附件(2)
拟变更合同文件.pdf下载预览
变更证明说明材料.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