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涉村镇蟠龙雅居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9-28 16:38 至 2025-11-27 16:38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23996.66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涉村镇S235省道以北、五指岭路以西 | |||
| 经度 | 113.052751 | 纬度 | 34.616057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6-09 至 2025-08-26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贾清孟 | 单位联系电话 | 150****8350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贾清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0****835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涉村镇后村村集体用地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薄涛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0****5708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市涉村镇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1 调查地块资料来源 本次调查资料主要来源:奥维历史卫星图,****环境局**分局官网、****政府官网、****政府官网、**许可排污证管理信息平台等渠道收集资料,同时进行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对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 1.2 调查地块概况 **市涉村镇蟠龙雅居地块位于**市涉村镇S235省道以北、五指岭路以西,调查地块面积为23996.66 m2,合35.995亩。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3.566067°,**五指岭路、南至A-02-02地块、西至**路、北至空地。调查地块原属于涉村镇后村村集体用地,调查地块1983年之前为农田;1983年二耐厂在本地块建厂,主要从事耐火材料生产,2007年二耐厂停产,并拆除,仅剩地块西北角区域未拆除,其余部分为荒地(部分荒地种植有农作物)、住宅、道路,2025年2月地块西北角区域已全部拆除,地块至今为荒地部分荒地种植有农作物)、住宅、道路,其中地块内东南侧住户自养了约20只鸡鸭,用于自家食用。调查地块现尚未完成土地征收及供应。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尚未实施封闭管理,地块内南侧为荒地,部分荒地种植有农作物,地块北侧有二耐厂拆除遗留的建筑垃圾。地块东侧部分为荒地,部分荒地种植有农作物,地块内东侧靠近中部有一条道路;调查地块内无外来堆土,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未发现明显污染和腐蚀的痕迹。调查地块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地块内起伏较大,高度差最大约为9 m。 1.3 调查地块用地规划 根据《**市涉村镇镇区A-01、A-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批复,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1.4 调查地块水文地质情况 调查地块地貌类型属低山丘陵。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地块内起伏较大,高度差最大约为9 m。调查地块区域以东北风、西北风为主;调查地块区域地下水水位埋深在30米以下。 1.5 地块内及周边污染物识别 调查地块工业企业主要为二耐厂,生产运营期间可能因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产生的滴漏石油烃(C10~C40)等污染物渗入表层土壤,然后通过污染物的纵向迁移污染深层土壤和地下水,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调查地块生产运营期间,燃料为煤,燃煤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NOx、SO2、苯并[a]芘、砷、汞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易通过大气沉降对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造成影响,然后通过污染物的纵向迁移污染深层土壤和地下水,潜在污染物为、苯并[a]芘、砷、汞及其化合物、氟化物;调查地块运营期间原料燃煤堆放区露天存放,煤场长时间堆放,燃煤中的苯并[a]芘、砷、汞及其化合物可能会渗入表层土壤,然后通过污染物的纵向迁移污染深层土壤和地下水,潜在污染物为苯并[a]芘、砷、汞及其化合物。 地块周边1 km范围内不涉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块周边企业距离调查地块较远,调查地块地下水上游基本无生产性工业企业,仅**市****公司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上游,**市****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水质简单,且调查地块区域地下水位埋深在30m以下,**市****公司不会通过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不会通过地下水迁移地块周边企业所排放污染物难以通过地下水迁移至本地块;调查地块主导风向基本无生产性工艺企业,仅巩****公司位于调查地块主导风向上,巩****公司潜在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主要为高铝矾土,无毒无害,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气态无污染物,易挥发,不易沉降,巩****公司不会通过大气沉降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涉村机械厂、**家俱位于调查地块东侧,距离调查地块较近,地势略高于调查地块,涉村机械厂、**家俱生产运营期间因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机油可能会通过地表径流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特征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故调查地块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砷、汞、氟化物。 1.6 检测结果分析 土壤监测因子为:GB 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因子(包含特征因子:汞、砷)以及pH、石油烃(C10~C40)、总氟化物。经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调查地块土壤样品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检出范围为7.73~8.54,pH值整体稳定;石油烃(C10~C40)检出值范围为未检出~10 mg/kg,均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氟化物检出值范围为424~733 mg/kg,均远低于**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1/T 2527-2023)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1.7 调查结论 **市涉村镇蟠龙雅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郑环办〔2023〕71号)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污染物识别、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本次调查认为:**市涉村镇蟠龙雅居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的开发要求,因此,无需启动进一步的详细调查,调查活动到此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