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时间:2025-09-24
忻审管社许〔2025〕87号
******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你单位于2025年9月24日提交的升放系留气球活动审批申请资料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于2025年9月25日7时至2025年9月26日18****超市(**市**区长征街道七一北路精华小区东北侧约90米)开展升放系留气球活动,施放氦气球数量50个,升放高度10米,作业半径500米。
活动期间,你单位需严格按技术规程操作,派专人值守,随时关注天气预报和实况信息,若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合理处置,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若升放气球现场气温达到35℃或风力大于4级,出现中雨以上、雷电等任一恶劣天气,你单位应立即停止升放活动。
****
2025年9月24日
抄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