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区******园区)B-0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9-28 16:53 至 2025-10-13 16:53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23199.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规划为A33-中小学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办事处 | |||
| 经度 | 102.710248 | 纬度 | 24.995157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8-10 至 2025-09-2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阮施宇 | 单位联系电话 | 180****7298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阮施宇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0****7298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办事处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孙老师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1****568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区润城二大道7栋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区******园区)B-08号地块,该地块位于**省******办事处,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48134,北纬24.****56545。正门坐标为东经102.****63470,北纬24.****81149。调查地块面积为23199.00m2,规划为A33-中小学用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要点(试行)》要求,我公司项目组对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并对地块和相邻地块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通过分析总结,得到如下调查结果: (1)调查****停车场及空地,地块现状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作坊式生产活动及潜在污染源,不涉及油品储存,未开展汽车维修、保养、清洗等活动,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和处置,未涉及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理和处置,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活动。 根据调查地块卫星历史影像图以及人员访谈情况,调查地块卫星历史影像最早可追溯时间为2001年2月,通过人员访谈得知B-08地块最早使用时间可追溯到1985年,彼时地块主要为农用地和村落聚集地,后续在土地的利用过程中,不断建成大量建构筑物作为居民区集聚点,包括居民楼、仓库、综合市场、一乘驾校训练场地。 综上,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开展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对应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无设计、施工、工程竣工等资料。调查地块内未涉及土壤和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利用过程中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2)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居民区、医院、****法院、汽修厂,未涉及工业生产用途。****医院****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消毒、脱水后打包,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置,医疗废物委托****处理,****医院与调查地块之间均设置有硬化地面,且周边均设置有市政污水管网,相邻地块潜在污染物通过地表径流途径和垂直下渗的方式影响本次调查地块的可能性极小。****中心晨杰店晨杰店地块可能涉及潜在土壤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苯、甲苯、二甲苯,地势上低于调查地块,下雨条件下,地表径流总体自西北向东南迁移,调查地块四周均设置有围墙围护,****中心晨杰店晨杰店地块内硬化地面未破损,未出现凹陷等现象,距离本项目148m,相邻地块无法通过地表径流造成调查地块污染。正常情况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3)本地块西南侧362m****停车场****医院行政后勤楼),东侧规划B-07号****停车场),两个地块由******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022年9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备案稿);本地块西南侧28m的规划B-11地块,由我公司(****)于2025年2月编制完成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备案稿)。 《****医院行政后勤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备案搞)中分析到“调查地****餐饮店和杂货店,不涉及任何的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未发现地块内存在油污及其他污染痕迹,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开展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对应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相邻地块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医院、商业区等。相邻地块的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行下一步处置,且有硬化市政道路和紧邻地块与调查地块相隔,潜在污染物对本次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极小。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确定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结论认为调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调查地块规划用途,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区**片区B-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备案搞)中分析到“**区**片区B-07地块占地面积为56714.41m2,根据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分析,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用地和村落聚集地,后续在土地的利用过程中,不断建成大量建构筑物作为居民区集聚点,包括有大量的居民楼、批发市场、纸箱包装厂等,建筑物在利用期间未进行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因此,污染识别出地块内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潜在污染源;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污染物通过地形地貌、地下水及地表水、大气等环境因素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造成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规划作为二类居住用地。” 《**市**区******园区)B-1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备案搞)中分析到“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村民房、仓储物流、******公司、停车场等,未涉及“6+1”行业,其相邻地块历史及当前周边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商业区、办公区、酒店、医院、仓库、汽修厂等,无“6+1”行业。正常情况下,****医院****中心晨杰店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根据污染识别阶段工作成果,认为**市**区******园区)B-11号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而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污染物迁移至本地块的概率较小,本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本地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因此,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以上《****医院行政后勤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备案搞)、《**区**片区B-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备案搞)及《**市**区******园区)B-1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备案搞),与本调查地块临近,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报告结论互相验证,资料具有可靠性。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基础上进行地块的污染识别,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佐证监测,多种方式相互印证,确定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使用过程中土壤受生产活动影响较小,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污染物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利用过程中均无可能的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也无受生产活动影响的可能。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