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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58517F | 建设单位法人:罗欣 |
| 彭若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 **市**区环城南一路14号10栋 |
| **市**区穿山塔山片区**村改造项目C-05地块(兴进﹒漓江壹号龙腾阁)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漓江以东、穿山以南 |
| 经度:110.29724 纬度: 25.2499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5-14 |
| 市环新星审〔2019〕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000 |
| 2553.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258517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258517F | 验收监测单位:**中****公司 |
| ****0300MA5KAP8B8T | 竣工时间:2023-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142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设计分两期建设,共建设25栋商住楼、住宅楼:其中一期建设1#、2#、3#、5#、6#、7#、8#、9#、10#、11#、12#、15#、16#、17#、18#、19#、20#、21#、22#、23#、25#、26#;二期建设:27#、28#、29#。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已建设15栋商住楼、住宅楼:1#、2#、3#、5#、6#、7#、8#、9#、10#、11#、12#、15#、16#、17#、18#,19#、20#、21#、22#、23#、25#、26#为二期建设内容 |
| 考虑到建设时序问题,本项目分批次验收,本次验收主要针对一期已建设的15栋商住楼、住宅楼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项目取消了地面180辆非机动车车位建设,一期建设的楼栋数变少,但已建设各楼栋的建筑指标未变化,项目建设总楼栋数未变化,其余实际建设与环评规划建设内容一致,无重大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立项——用地批复——规划定点——环境评估评审——建设施工——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立项——用地批复——规划定点——环境评估评审——建设施工——投入运行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生态影响: 土方开挖尽量避开雨季,尤其是暴雨天,以减少水土流失;设置施工围墙,施工完毕后及时清运各类垃圾和硬化路面 废气: (1)施工现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在靠近环境敏感点的地段施工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金属或者硬质板材围挡。 (2)建筑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 (3)施工现场道路应当用礁渣、细石或者混凝土等材料进行硬化处理,并配备专人负责路面清洁卫生,配置洒水设备,定期洒水、清扫,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4)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应采取密闭储存、篷布遮盖等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5)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控制车速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 (6)使用商品沥青的建设工程,商品沥青在运输时应采用全封闭式装置,铺装时采用密封式加热铺装装置。 (7)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垃圾渣土存放场地,并及时清运,不得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8)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9)建设工程在开挖、土方、洗刨等工程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10)气象预报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废水: (1)施工废水通过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2)生活污水由卫生设施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及时清扫施工场地,以减少地表径流带来的泥土淤塞市政管道而造成的地表水污染。 (4)禁止在漓江和小东江中清洗机械设备。 (5)严禁向漓江和小东江倾倒土石方、废料、建筑垃圾等。 (6)严禁向漓江和小东江抛撒生活垃圾。 (7)本项目施工期间应设置排水收集沟,同时在漓江和小东江一侧修建挡土墙,防止施工废水流入水体。 噪声: 项目不在夜间进行施工。严禁采用冲击式打桩机,应采用静压式打桩机进行施工。建设单位通过采用树立高于2.2m的围墙,在所使用机械设备旁树立屏障,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保养,合理布置施工现场。 固废: (1)弃土由**市渣土办有偿负责清运处理。 (2)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 生态影响: 绿化率为30%,绿化面积为13215m2,绿色植物种植多元化可考虑选取本土树种为主,易于存活,并注意乔、灌、花、草结合,体现出有层次的绿化景观。尽可能种些易于隔声降噪和粘附灰尘的植物以改善项目周边的环境质量。 废气: (1)厨房油烟废气经过家庭式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通过建筑内置烟道于楼顶高空排放。 (2)厨房燃料燃烧废气随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排放。 (3)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料废气通过排风扇排风等措施处理后经地下车库通风系统排放。 (4)地下车库配备完善的通风系统,每小时换气不小于6次,排放口设于绿化带内。 (5)垃圾箱定期进行消毒、清洁。 (6)公厕设专人每天定时打扫消毒。 废水: 生活污水经小区污水管网接驳规划穿山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七里店污水净化厂。 噪声: (1)停车场主要设于地下室,可****停车场噪声。 (2)噪声设备位于地下室设备房,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3)各商铺营业时间为08:00~21:30,经过距离衰减和建筑物阻隔。引进的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 物业部门安排人员每天定时对楼内以及小区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收集,小区内垃圾桶内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日产日清。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生态影响: 项目土方开挖不在雨天进行开挖,同时设置施工围墙,及时清运各类垃圾,硬化路面,小区绿化恢复。 废气: (1)项目设置2.5m高围墙,在靠近环境敏感点的地段施工时,设置金属围挡。 (2)项目在建筑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对轮胎及车身进行清洗。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降尘。 (3)项目施工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并配备专人洒水、清扫。 (4)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 (5)采用带有密闭车斗的车辆运输渣土、垃圾,装载高度不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严实,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6)商品沥青在运输时采用全封闭式装置,铺装时采用密封式加热铺装装置。 (7)施工期间在远离河道一侧设置垃圾渣土临时存放场地,及时清运,不进行大量堆放。 (8)项目在开挖土方等可能起尘作用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9)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不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废水: (1)施工废水通过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由卫生设施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七里店污水净化厂统一处理。 (3)施工期间,设置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施工场地。 (4)不在漓江和小东江中清洗机械设备。 (5)不向漓江和小东江抛撒生活垃圾。 (6)不在漓江和小东江沿岸堆放土方、生活垃圾。 (7)施工期间设置排水收集沟,靠近漓江、小东江一侧设置挡土墙。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静压式打桩机进行施工。加强机械维护保养,设置2.5m高的围墙、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午间、夜间施工。 固废: (1)弃土由**绿洁****公司负责清运处理。 (2)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 生态影响: 小区绿化率达30%,主要种植有桂花树、银杏树、灌木、草坪等绿植,道路硬化。 废气: (1)厨房油烟废气、厨房燃料燃烧废气经过家庭式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通过建筑内置烟道于楼顶高空排放。 (2)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料废气通过排风扇排风等措施处理后经地下车库通风系统排放。 (3)地下车库配备完善的通风系统,每小时换气不小于6次,排放口设于绿化带内。 (4)垃圾箱定期进行消毒、清洁。 (5)公厕设专人每天定时打扫消毒。 废水: 生活污水经小区污水管网接驳规划穿山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七里店污水净化厂。 噪声: 停车场、噪声设备均位于地下室,设备位于专门的设备房,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减震措施。各商铺营业时间为08:00~21:30,不使用音响等噪声设备,主要为人员活动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 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进行收集,委托当地环卫系统进行处置,日产日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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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经小区污水管网接驳规划穿山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七里店污水净化厂 | / | 生活污水经小区污水管网接驳规划穿山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七里店污水净化厂 | / |
| 1 | (1)厨房油烟废气经过家庭式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通过建筑内置烟道于楼顶高空排放。 (2)厨房燃料燃烧废气随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排放。 (3)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料废气通过排风扇排风等措施处理后经地下车库通风系统排放。 (4)地下车库配备完善的通风系统,每小时换气不小于6次,排放口设于绿化带内。 (5)垃圾箱定期进行消毒、清洁。 (6)公厕设专人每天定时打扫消毒。 | / | (1)厨房油烟废气、厨房燃料燃烧废气经过家庭式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通过建筑内置烟道于楼顶高空排放。 (2)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料废气通过排风扇排风等措施处理后经地下车库通风系统排放。 (3)地下车库配备完善的通风系统,每小时换气不小于6次,排放口设于绿化带内。 (4)垃圾箱定期进行消毒、清洁。 (5)公厕设专人每天定时打扫消毒。 | / |
| 1 | (1)停车场主要设于地下室,可****停车场噪声。 (2)噪声设备位于地下室设备房,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3)各商铺营业时间为08:00~21:30,经过距离衰减和建筑物阻隔。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2类标准 | 停车场、噪声设备均位于地下室,设备位于专门的设备房,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减震措施。各商铺营业时间为08:00~21:30,不使用音响等噪声设备,主要为人员活动噪声。 | 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2类标准的要求 |
| 1 | 物业部门安排人员每天定时对楼内以及小区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收集,小区内垃圾桶内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日产日清。 | 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进行收集,委托当地环卫系统进行处置,日产日清。 |
| 1 | 施工期: 生态影响: 土方开挖尽量避开雨季,尤其是暴雨天,以减少水土流失;设置施工围墙,施工完毕后及时清运各类垃圾和硬化路面。运营期: 生态影响: 绿化率为30%,绿化面积为13215m2,绿色植物种植多元化可考虑选取本土树种为主,易于存活,并注意乔、灌、花、草结合,体现出有层次的绿化景观。尽可能种些易于隔声降噪和粘附灰尘的植物以改善项目周边的环境质量。 | 施工期: 生态影响: 项目土方开挖不在雨天进行开挖,同时设置施工围墙,及时清运各类垃圾,硬化路面,小区绿化恢复。运营期: 生态影响: 小区绿化率达30%,主要种植有桂花树、银杏树、灌木、草坪等绿植,道路硬化。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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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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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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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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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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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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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