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省潴龙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 交易分类 | 工程建设-水利工程 | 行政监管单位 | ****管理科 |
| 2025-09-28 16:58 | |||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省潴龙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招标编号:ZCYM-HN-2025-0616
3、建设地点:**市;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总投资:约2400万元;
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7、标段划分及内容:共分1个监理标段,2个施工标段;
监理标段:施工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韩庄沟排涝闸站;
第二标段:三合村西桥、瓦屋东北桥、河湖整治与治理等。
注:一个投标人只允许参与本项目的一个标段的投标,如若出现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该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8、计划工期: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施工标段:24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过程
本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省潴龙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于2025年8月1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水利局》、《**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保函的监理标段投标单位:共13家,施工第一标段投标单位:共34家,施工第二标段投标单位:共56家。
三、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监理标段:
******公司
**省****公司
**省****公司
******公司
**省****公司
****
中科****公司
**市兴水****公司
******公司
**淮海****公司
施工第一标段:
******公司
**省燕山湖****公司
******公司
******公司
**华楠****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浩源****公司
******公司
**省****公司
施工第二标段:
**鑫****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舜禹****公司
******公司
**省****公司
******公司
**省****公司
**省邦鹏****公司
中灌****公司
中城****公司
四、确定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一)确定中标人
1、定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8日上午9:30****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举行定标会议。
2、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确定中标人如下(合计中标金额:****4791.54):
监理标段
中标人名称:****
中标价格:3218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施工阶段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项目总监:张玲云
企业业绩一:南水北调中线**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市)**境内工程
合同价格:37866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2月16日
企业业绩二:**县沙颍河(出境断面前)**重点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 2 标
合同价格:1.19%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4月20日
施工第一标段:
中标人名称:******公司
中标价格:****776.56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经理:班胜成
企业业绩一:**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黄屯联圩达标整治工程施工3标
合同价格:****755.62 元
开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 竣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
企业业绩二:**县龙日镇格玛村山洪沟治理项目
合同价格:****772 元
开工日期:2024年5月17日 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施工第二标段:
中标人名称:中城****公司
中标价格:****214.98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祥雨
企业业绩一:****水利局文岩六支水毁修复项目
合同价格:****186.54元
开工日期:2022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企业业绩二:2022年**县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第二标段
合同价格:****5768.4元
开工日期:2022年8月 竣工日期:2022年12月
(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略)
五、中标结果公示期
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09日
六、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水利局》、《**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王泽鹏
电 话:0393-****296
地 址: **市昆吾中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谢珊珊
电 话:176****5550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新区浦滨路150****广场
水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管理科
电话:0393-****015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市人民路112-4号
邮政编码:457000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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