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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泉湖镇“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乐”享与共农旅融合**带动项目):
| **** | **省酒****工业园区(******公司院内) | 2,405,009.46元 |
合同包1(泉湖镇“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乐”享与共农旅融合**带动项目):
工程类(****)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泉湖镇“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乐”享与共农旅融合**带动项目 | 完成泉湖镇“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乐”享与共农旅融合**带动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65日历天 | 刘娟 | 甘 262****37370 | 2,405,009.46 |
孙勇、尤志宏、刘广四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泉湖镇“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乐”享与共农旅融合**带动项目):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区泉湖镇集镇
联系方式:151****6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宝泉东路1号楼4层1号
联系方式:138****45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38****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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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