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应答人:
我公司组织实施的“****区禾仓村**村改造项目4号路、14号路-1规划路项目建设管理(项目编号:****)”招标项目于2025年9月19日在******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比选公告。
对原比选文件修改如下:
| 条款号 |
修改类型 |
原文 |
现文 |
| 比选公告(一)资格要求3. |
修改 |
应答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的任意一种资格; |
应答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备工程类相关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中的任意一种资格。 |
| 第四章唱价、评标和定标(四)综合评定 项目负责人(5分) |
修改 |
应答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年限20年(含)或以上的,得5分,年限15(含)-20年(不含)的,得3分,年限15年(不含)以下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的颁发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同时提供近1个月(含2025年8月)在应答人****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
应答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年限20年(含)或以上的,得5分,年限15(含)-20年(不含)的,得3分,年限15年(不含)以下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的颁发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同时提供近1个月在应答人****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
注: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2025年9月24日发布时间为准;原比选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更正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比选文件不符,则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
日 期: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