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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县城******示范区产业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城政报〔2025〕1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天盛****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于乡村**有效衔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帮助农村的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提升乡村**政策红利,同意**县城******示范区产业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一、项目名称:**县城******示范区产业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址:**县城**凤岭村、俩源村、**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凤岭村排灌沟渠5650米,高0.6米,宽1.0米;**凤岭村乡村生产道路2000米,路面宽3.0米;**俩源村排灌沟渠1540米,高0.4米,宽0.6米;**俩源村灌溉水坝1座;****村排灌沟渠3000米,高0.6米,宽0.6米;****村乡村生产道路2480米,路面宽3.5米。
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及其他场地硬化等零星附属工程等。
六、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
七、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以工代赈补助资金***万元,地方配套资金**万元。
九、务工组织:项目采取“乡镇政府+通过竞争性谈判(磋商)确定施工主体+村委会+村级**社+当地群众当地群众”的务工组织模式建设,预计带动200名重点群体投身项目,其中:企业返乡农民工60名、相关企业失业人员50名、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80名、高校毕业生8名和退役军人2名。
十、劳务报酬发放:预计发放劳务报酬**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补助资金的47.37%,通过银行卡发放,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重点群体的实际收入,可带动200名劳动力实现增收,助力稳定脱贫与防止返贫。
十一、赈济模式:项目采取“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助力群众增收和就业能力提升。
十二、请据此文件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十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城******示范区产业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富川****改革局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住建局、******局、****环境局、县统计局
富川****改革局 2025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