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学校校车第三方服务管理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学校校车第三方服务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学校校车第三方服务管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目前运营的10辆校车全权委****公司管理,****公司****学校、****学校、****初中部、中心小学、****学校学生的安全接送任务。驾驶员工资、车辆保险、燃油费、维****公司承担,学生乘车的安全责任、车辆运营管理的安全责任、驾驶员、照管员的****公司全部负责,县教育局负责经费筹措下拨和校车运营监督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本项目共开展了五次招投标工作,在前4次公开招标工作中,均只有2家单位报名参与投标,不满足招投标法规定的至少3家单位投标的要求;第5次采用的邀请招标,共有3家单位参与投标,其中有1家投标单位因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导致项目再次流标。
二、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适用于特定情形,其核心条件主要基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技术独占性: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仅特定供应商可提供。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与原采购项目保持技术、功能或服务的一致性。
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保障学生安全,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考虑到**县地理位置偏远(单程接送距离约70公里),现学校已正常开学,即将进入冬季,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列要求,必须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校车服务。考虑实际情况及以上5次招投标结果(无3家以上符合校车运营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建议由采购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学校校车第三方服务管理项目

地址:****市**县创业产业园3楼311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彭平

联系电话:0902-****564

联系地址:****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雪芳

联系电话:156****9106

联系地址:****政府2号楼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赵文芳

联系电话:193****0068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