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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污染防治法》、《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对《****仓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为“****仓储地块”,具体位置位于**市**区**港仓储三路东侧,南港**侧,****公司西侧,仓储大道北侧,占地66666m2。根据根据碧海石化提供的土地证材料:大土国用〔2014〕6331号、大土国用〔2014〕6332号可知,该地块当前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本地块用地代码三类工业用地(100103)。 二、二、分析检测主要结论 调查地块采用分区布点法并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进行布点,监测数据显示:本地块土壤及底泥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其他参考标准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的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水质虽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V类水,但因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无地下水饮用水源(包括在用、备用、应急及规划水源)的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其水质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地块外景观水渠及厂区内积水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劣V类水,不过该类水体呈封闭状态且与外界水体无连通,其状况不影响本地块的污染地块判定。 综合以上土壤、底泥、地下水及相关水体的评估结果,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三、建议 (1)调查地块后期规划仍为工业用地,在下一步地块使用过程中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杜绝地块在调查期与接下来再开发利用的监管真空,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工业废水等现场。 (2)鉴于调查地块仍有遗留建筑,后续开发拆除时,须严格按《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2017年第78号)及《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T/CAEPI16-2018)要求开展。同时,需依法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与《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通过资料分析、现场勘查识别土壤污染等环境风险点,合理划分拆除作业区,按要求拆除高风险(预防浅层地下水污染)和一般性(防扬尘噪声)建(构)筑物;预案定期演练,突发环境事故时启动处置并报告;拆除完成后后需采取场地保护措施预防二次污染。 (3)地块开发利用时,应同步优化排水系统布局,增设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及防渗导流沟;对场地地势进行合理平整,避免低洼积水区,减少地表积水产生量。 (4)因地块环境调查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开发中发现土壤、地下水异常,****生态环境局******局,同时对异常区域设围挡隔离,禁止人员进入,配合专业机构开展检测与管控,防止污染扩散。 四、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场地调查单位:******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8****6609 电子邮件: wanghj@nuep.****.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