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2025〕37号
****改革局
关****屠宰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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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关于给****屠宰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天服商报〔2025〕44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已收悉。根据******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县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落实畜禽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同意建****屠宰场改造工程。
二、项目名称:****屠宰场改造工程。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镇洪岭村逢屯。
六、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屠宰场建筑面积1498.08平方米,****屠宰场建筑面积1070.22平方米。改建工程具体规模和内容如下:
(一)生产车间工程:**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180.77平方米(一层),其中生猪屠宰车间866.1平方米(内含屠宰区、冷却区、分割区),待宰车间314.67平方米,同时购置屠宰加工设备。
(二)辅助用房工程:**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317.31平方米,****中心建筑面积115.26平方米,洗消通道54.73平方米,产品车辆洗消区33.88平方米,空气除臭设备133.44平方米。
(三)室外配套工程:建设消防水池296.35立方米,停车场150平方米(普通机动车停车位9个,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5个),道路硬化工程2330.82平方米,绿化面积3200平方米,围墙587.54米,大门3座,并配套室外给排水、电气等工程。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估算1559.7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1214.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92.81万元,预备费为140.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粤**西部协作资金。
八、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
九、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措施。
十、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尽快完善相关材料及开展下阶段工作,按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审批和许可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屠宰场改造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屠宰场改造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其他 | |||||||
| 审批 部门 核准 意见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5年7月30日 | ||||||